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第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资金)和(构建现代农业体系)(第一批-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建设和现代农业成果交流展示项目)的通知

文章来源:江门市江海区财政局  更新时间:2018-11-23 12:06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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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第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资金)和(构建现代农业体系)(第一批-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建设和现代农业成果交流展示项目)的通知

 

区经促局:

根据《关于调整下达2018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对下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资金)的通知》(江财农[2018]152号)和《关于调整下达2018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构建现代农业体系)对下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建设和现代农业成果交流展示项目)的通知》(江财农[2018]155号)精神,现将2018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第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资金)和(构建现代农业体系)(第一批-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建设和现代农业成果交流展示项目)合共8万元(详见附件)安排给你局,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二、本次下达的资金,请根据支出性质与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附件:下达2018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安排表

 


 

江海区财政局

2018年11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