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8年森林保险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的通知
区经促局:
根据《关于下达2018年森林保险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的通知》(江财农〔2018〕44号)精神,现将2018年森林保险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资金5万元(详见附件)安排给你局,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二、本次下达的资金,请根据支出性质与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附件:2018年森林保险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资金安排表
江海区财政局
2018年4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