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及清算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0-04-24 16:26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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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教育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及清算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的通知》(粤财科教〔2020〕26号)精神,现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0年及清算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共2.055万元(具体金额详见附件1、2)。此款支出列2020年度“2050701特殊学校教育”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粤府〔2016〕68号文要求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水平,智障、孤独症、脑瘫及多重残疾学生,小学不低于11500元/生·学年,初中不低于19500元/生·学年;盲聋哑学生,小学不低于9200元/生·学年,初中不低于15600元/生·学年;附设特教班学生,小学不低于6000元/生·学年,初中不低于9750元/生·学年;随班就读学生,小学、初中不低于6000元/生·学年。

  二、单位应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资金使用及管理要求与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实施免费义务教育政策的有关规定相同。年终按要求编列决算。


  附件:1.下达2020年及清算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残学生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分配表

  2.下达2020年及清算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残学生公用经费补助明细表

  江财教〔2020〕10号附件1.XLSX

  江财教〔2020〕10号附件2.XLSX



  江海区财政局

  2020年2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