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江海区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019年8月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 类别 | 检查 方式 | 检查 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区发展和改革局 | 1 | 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监督检查 | 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审情况 | 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区发展和改革局 |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
二、江门市江海区教育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单位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 类别 | 检查 方式 | 检查 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区教育局 | 1 | 民办学校登记事项检查 | 依法办学、场地及设施设备和办学管理情况 | 民办教育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检查 | 区教育局 | 《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第二十八条 |
2 | 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 | 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开办条件及日常活动开展检查 | 校外培训机构 | 联合抽查 | 跨部门联合抽查 |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 | ||
3 | 对学校(含民办学校)安全的检查 | 对学校(含民办学校)安全的监管 | 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四条 | ||
4 | 对学校(含民办学校)食品安全的检查 | 对学校(含民办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管 | 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检查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
单位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 类别 | 检查 方式 | 检查 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区公安分局 | 1 | 危险化学品规范管理检查 |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核发的检查 | 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 | 区公安局治安部门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项 |
2 |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核发的检查 | |||||||
3 | 民用爆炸物品及烟花爆竹贮存、运输、使用的检查 | 企业、个人 | 区公安局治安部门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 | ||||
4 |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的检查 | 易制毒化学品运输企业 | 实地检查、网络监查 | 区公安局禁毒部门 |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第二条 | |||
5 | 爆破作业单位、人员及爆破作业管理的检查 | 企业、个人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网络监测 | 区安局治安部门 | 1.《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 2.《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GA991-2012) |
单位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 类别 | 检查 方式 | 检查 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区公安分局 | 6 | 特种行业管理检查 |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的检查 | 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检查 | 区公安局治安部门(备注:典当业和印刷业只能实地检查和查看书面材料) | 1.《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2.《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三款 |
7 | 一般旅馆的检查 | 企业、社会组织、自然人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 | 1.《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2.《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 ||||
8 | 按摩洗浴场所的检查 | 单位场所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 |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第四条 2.《广东省按摩服务场所治安管理规定》第三条 | ||||
9 | 典当业的检查 | 企业、社会组织、自然人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典当管理办法》第四条 | ||||
10 | 出版业的检查(备注:公安只对印刷业检查) | 企业、社会组织、自然人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1.《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 2.《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第五条 |
单位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 类别 | 检查 方式 | 检查 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区公安分局 | 11 | 特种行业管理检查 | 印章刻制业的检查 | 企业、个人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 | 区公安局治安部门 |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第九项 |
12 | 市场规范管理检查 | 汽车、摩托车修理与维护的检查 | 企业、社会组织、自然人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 | 区公安局治安部门 | 1.《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第三条 2.《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 ||
13 | 歌舞、游艺场所治安管理的检查 | 从事室内娱乐活动的单位、企业 | 1.《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三条 2.《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第二条 | |||||
14 | 互联网行业管理的检查 | 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的检查 | 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提供者(运营商) | 实地检查 网上监测 | 区公安局网警部门 | 1.《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第五条 2.《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五条 | ||
15 | 安全防范管理检查 |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核发的检查 | 企业、个人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 | 区公安局科信部门 | 1.《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 2.《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 3.《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实施办法》第五条第一款 4.《广东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 |
单位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 类别 | 检查 方式 | 检查 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区民政局 | 1 | 养老服务活动监督检查 | 养老服务日常经营活动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 提供养老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检查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 《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第六条、第六十七条 |
2 | 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和建设是否合法合规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民政部门 | 《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第六条、第六十八条 | |||||
3 | 养老服务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综合要求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民政部门 | 《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第六条、第六十九条 | |||||
单位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 类别 | 检查 方式 | 检查 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区民政局 | 4 | 养老服务活动监督检查 | 养老服务广告、产品用品、食品药品、价格是否符合市场监管要求 | 提供养老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检查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 | 《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第六条、第七十条 |
5 | 养老服务领域是否存在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行为 | 实地检查、网络检查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公安、金融监管等部门 | 《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第六条、第七十一条 |
单位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 类别 | 检查 方式 | 检查 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 | 用人单位监督检查 | 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的情况 | 用工3人以上的用人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 |
2 | 用人单位建立用工管理台账的情况 |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三条第(二)项 | ||||||
3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及其他必备条款、交付劳动合同文本、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情况 |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 ||||||
4 | 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的情况 |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四)项 |
单位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 类别 | 检查 方式 | 检查 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5 | 用人单位监督检查 | 用人单位遵守有关就业登记备案的规定,以及遵守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规定的情况 | 用工3人以上的用人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五)项 |
6 | 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五条、《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三条、《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六)项、《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十一条 | ||||||
7 | 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七)项 | ||||||
8 | 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情况 |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八)项 |
单位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 类别 | 检查 方式 | 检查 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9 |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监督检查 |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 用工3人以上的用人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九)项 |
10 |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涉外就业服务单位监督检查 |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涉外就业服务单位遵守有关聘用中国雇员管理规定的情况 |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十)项 | |||||
11 | 职业中介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监督检查 | 职业中介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情况 |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十一)项 | |||||
12 | 实习、见习单位监督检查 | 实习、见习单位遵守有关学生实习、见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十三)项 |
单位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 类别 | 检查 方式 | 检查 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3 | 用人单位监督检查 | 用人单位发放高温津贴和清凉饮料的情况 | 用工3人以上的用人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
14 | 网上用工监督检查 | 网上用工申报、备案的情况 |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 |
单位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 类别 | 检查 方式 | 检查 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区自然资源局 | 1 | 测绘工作监督检查 | 是否依法从事测绘活动检查 | 测绘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检查 | 区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九条 |
2 | 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和野生植物检查 | 陆生野生动物制品买卖、野生植物采集监督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八条 | ||||
3 | 林木种苗监督检查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及种子质量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条 2.《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条 | |||||
4 | 行政许可批后监督检查 | 已批规划总平面的实施情况 |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在建项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六条2.《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 |
单位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 类别 | 检查 方式 | 检查 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 | 物业服务企业监督检查 | 物业管理活动的和物业服务用房监督检查 | 物业服务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检查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 2.《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 |
2 | 房地产开发企业监督检查 | 对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 全区房地产开发企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八条 2、《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 3、《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4、《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第四条 | ||||
3 | 造价咨询企业检查 | 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经营活动检查 | 江海区造价咨询企业 |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一款 |
单位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 类别 | 检查 方式 | 检查 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4 | 白蚁防治经营活动检查 | 对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等房屋的白蚁预防和对原有房屋的白蚁检查与灭治的管理 | 江海区的白蚁防治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检查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三款 |
5 |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管理检查 | 本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条 2.《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 | ||||
6 | 建筑业企业监督检查 | 建筑业企业资质条件检查 | 江海区建筑业企业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 |||
7 |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条件核查 | 江海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款 2.《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9号)省政府决定下放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第35项 |
单位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 类别 | 检查 方式 | 检查 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8 |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监督检查 |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质量和市场行为监督检查 | 江海区勘察、建筑设计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书面检查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五条 3.《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条 |
9 | 人防设备设施质量检查 |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质量检查 | 企业 | 实地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三条 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二条 3.《江门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四条 |
单位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 类别 | 检查 方式 | 检查 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1 | 农产品监督检查 | 蔬菜、食用菌及园艺作物种植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一般抽查事项 | 实地检查 |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条第二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条 |
2 | 水果种植监督检查 | |||||||
3 | 其他农业检查 | |||||||
4 | 畜牧监督检查 | 牲畜饲养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条、第三条 | |||||
5 | 家禽饲养 | |||||||
6 | 畜牧服务业 | |||||||
7 | 兽药经营监督检查 | 从事兽药的研制、生产、经营、进出口、使用和监督管理 | 《兽药管理条例》第三条 | |||||
8 | 饲料管理 | 饲料加工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条 | |||||
9 | 屠宰及肉类监督检查 | 屠宰及肉类加工 | 1.《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三条 3.《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第四条 |
单位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 类别 | 检查 方式 | 检查 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10 | 肥料监督检查 | 肥料生产经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检查 |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九条 |
11 | 农药监督检查 | 农药生产 | 《农药管理条例》第三条 | |||||
12 | 饲料监督检查 | 饲料生产经营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条 | |||||
13 | 种子监督检查 | 种子生产经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条 | |||||
14 | 水产品监督检查 | 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六条 2.《广东省渔业管理条例》第五条 | |||||
15 | 野生保护动物检查 | 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特许管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第三条 | |||||
单位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 类别 | 检查 方式 | 检查 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16 | 监管事项检查 | 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生产经营活动监督检查 | 施工方案已批复且项目已开工建设的建设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十四条 4.《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 5.《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第二、六、七、十一、十二条 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7.《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二十一、二十七条 |
17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 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复并已开工建设的生产建设单位。 | 实地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三条 2.《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三十四条 | ||||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18 | 取水许可检查 | 取水户取水情况检查 | 取水户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1.《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二条 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
单位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 类别 | 检查 方式 | 检查 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区经济促进局 | 1 | 二手车交易市场检查 | 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相关信息是否与备案申请材料相符的检查 | 经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检查 | 区经济促进局 |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2第三十三条 |
2 | 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是否按照二手车交易规范核实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是否对卖方身份及车辆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检查 |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十三条 | ||||||
3 | 对建立交易档案情况和报送交易信息情况的检查 |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 |
十、江海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单位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 类别 | 检查 方式 | 检查 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区文广旅体局 | 1 | 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 是否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等违规行为。 | 企业、单位或个人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检查 | 区文广旅体局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三条 |
2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活动 | 是否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活动等违规行为。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 | |||||
3 | 出版经营活动 | 是否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单位等违规行为。 | 《出版管理条例》第六条 | |||||
4 | 音像制品经营活动 | 是否未经批准,擅自设立音像制品出版、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单位,擅自从事音像制品出版、制作、复制业务或者进口、批发、零售经营活动的等违规行为。 |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四条 |
单位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 类别 | 检查 方式 | 检查 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区文广旅体局 | 5 | 印刷经营活动 | 是否擅自设立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或者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等违规行为。 | 企业、单位或个人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检查 | 区文广旅体局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四条 |
6 | 电影发行放映经营活动 | 是否擅自从事电影摄制、发行、放映活动的等违规行为。 | 1.《电影产业促进法》第八条 2.《电影管理条例》第四条 | |||||
7 | 旅行社经营活动 | 是否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违规行为。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七条 2.《旅行社条例》第三条 | |||||
8 |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 | 是否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等违规行为。 | 1.《全民健身条例》第五条 2.《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 3.《广东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管理规定》第四条 |
十一、江海区卫生健康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单位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 类别 | 检查 方式 | 检查 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江海区卫生健康局 | 1 | 公共场所检查 |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 | 辖区内公共场所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检查 | 区卫生健康局 |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
2 | 职业健康检查 | 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检查 | 辖区内职业健康监管重点行业企业 | 《职业病防治法》第九条 |
十二、江门区江海区应急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单位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 类别 | 检查 方式 | 检查 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区应急管理局 | 1 | 登记事项检查 | 危险化学品生产及相关企业情况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其他化工生产企业、重大危险源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检查 | 区应急管理局 | 1.《安全生产法》第九条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 |
2 |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情况 | 危险化学品带仓储经营企业、易制毒经营企业、加油站 | ||||||
3 | 危险化学品纯贸易经营企业 | |||||||
4 | 非煤矿山企业情况 | 非煤矿山企业 | 1.《矿山安全法》第四条 2.《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 | |||||
5 | 爆竹零售单位情况 | 爆竹零售单位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 |
单位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 类别 | 检查 方式 | 检查 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区应急管理局 | 6 | 工贸其他企业情况 | 工贸重点监管企业情况 | 工贸重点监管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检查 | 区应急管理局 |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暂行办法》第四条 |
区应急管理局 | 7 | 工贸其他企业 | 工贸其他监管企业 |
单位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 类别 | 检查 方式 | 检查 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 | 登记事项检查 |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检查、网络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1.《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2.《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 3.《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4.《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 5.《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五条 6.《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 7.《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二条 8.《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9.《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三十六条第三款、第三十八条 10.《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 |
单位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 类别 | 检查 方式 | 检查 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 | 登记事项检查 | 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检查、网络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1.《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 2.《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3.《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4.《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5.《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四条 6.《合伙企业法》第九十四条 7.《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8.《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 |
单位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 类别 | 检查 方式 | 检查 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3 | 登记事项检查 | 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1.《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2.《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 3.《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4.《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 5.《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6.《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 7.《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 8.《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9.《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 10.《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11.《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 12.《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13.《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14.《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 15.《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17.《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18.《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 ||
4 | 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 | |||||||||
5 | 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 |||||||||
单位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 类别 | 检查 方式 | 检查 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6 | 登记事项检查 | 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 | 《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明确的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1.《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2.《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二百条、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 3.《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八条 4.《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 5.《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6.《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7.《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 8.《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 ||
7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 | 企业 | 1.《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2.《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3.《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 4.《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5.《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 6.《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7.《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 8.《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9.《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 |||||||
单位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 类别 | 检查 方式 | 检查 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8 | 登记事项检查 |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 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1.《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2.《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三条 3.《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三条 | ||
9 | 公示信息检查 |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专业机构核查 | 1.《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 2.《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 3.《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六条、第十一条 4.《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五条、第八条 | ||||
10 | 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 企业 | 1.《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 2.《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 3.《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 | |||||||
11 | 价格行为检查 |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 《价格法》规定的经营者 | 实地检查 | 《价格法》第五条 | |||||
12 | 直销行为检查 | 重大变更、直销员报酬支付、信息报备和披露的情况的检查 | 直销企业总公司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等 | 《直销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 | |||||
单位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 类别 | 检查 方式 | 检查 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3 | 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检查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书面检查、网络检查、专业机构核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 |
14 | 拍卖等重要领域市场规范管理检查 | 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 企业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专业机构核查 | 1.《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 | |||
15 | 文物经营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实地检查 | 《文物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七十二条以及第七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 | ||||
16 | 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 |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第五十一条 |
单位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 类别 | 检查 方式 | 检查 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7 | 广告行为检查 | 广告发布登记情况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它经营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1.《广告法》第六条、第二十九条、第六十条 |
18 |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主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情况的检查 | 1.《广告法》第四十六条 | ||||||
19 |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 《广告法》第三十四条、第六十一条 | ||||||
20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 市场上或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 | 重点检查事项 | 抽样检测 | 1.《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 | ||
21 |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 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 | 实地检查 | 1.《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
单位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 类别 | 检查 方式 | 检查 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2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企业检查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资格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三十八条、三十九条 |
23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条件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
24 |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 获证食品生产企业 | 1.《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 ||||
25 | 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校园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 | 1.《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3.《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条 | ||||
26 | 高风险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风险等级为B、C、D级的食品销售者 |
单位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 类别 | 检查 方式 | 检查 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7 | 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一般风险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风险等级为A级的食品销售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1.《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3.《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条 |
28 | 网络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入网食品销售者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 |||||
29 | 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 食品经营许可情况的检查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1.《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 |||
30 |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 重点检查事项 | ||||||
31 | 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情况的检查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
32 |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 重点检查事项 |
单位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 类别 | 检查 方式 | 检查 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33 | 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 加工制作过程的检查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1.《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
34 |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 重点检查事项 | ||||||
35 | 供餐、用餐与配送情况的检查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
36 |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 重点检查事项 | ||||||
37 | 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的检查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
38 |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 重点检查事项 | ||||||
39 | 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情况的检查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单位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 类别 | 检查 方式 | 检查 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40 | 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 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情况的检查 |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1.《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
41 | 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
42 |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 重点检查事项 | ||||||
43 | 人员管理情况的检查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
44 |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 重点检查事项 | ||||||
45 | 网络餐饮服务情况的检查 |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 | 一般检查事项 | 网络检查、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1.《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
单位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 类别 | 检查 方式 | 检查 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46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检查 |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督检查 |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含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检查、抽样检测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1.《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
47 | 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者)监督检查 | 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含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其他销售者 | ||||||
48 | 特殊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1.《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 2.《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 | ||
49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者 | 1.《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 2.《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九条 | |||||
50 | 保健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保健食品销售者 | ||||||
单位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 类别 | 检查 方式 | 检查 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51 |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 市场在售食品 | 重点检查事项 | 抽样检验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1.《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 |
52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省级以下市场监管部门 | 1.《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七条 | ||
53 | 计量监督检查 | 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 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 实地检查、抽样检测 | 1.《计量法》第十八条 | |||
54 |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及计量校准机构专项监督检查 |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校准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1.《计量法》第十八条 5.《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第二十三、二十四条 |
单位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 类别 | 检查 方式 | 检查 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55 | 计量监督检查 | 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 宣传出版、文化教育、市场交易等领域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省级以下市场监管部门 | 1.《计量法》第十八条 2.《全面推行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意见》 |
56 |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样检测 | 1.《计量法》第十八条 2.《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 | |||
57 | 型式批准监督检查 | 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检查、抽样检测 | 1.《计量法》第十八条 2.《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八、二十条 3.《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 |||
58 | 能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 企业 | 抽样检测 | 1.《节约能源法》第七十三条 2.《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3.《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 ||||
59 | 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 《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 ||||||
60 | 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 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 检验检测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1.《计量法》第二十二条 2.《产品质量法》第十九条、第五十七条 3.《认证认可条例》第十六条、第三十三条 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至第四十七条 5.《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至第四十条 |
单位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 类别 | 检查 方式 | 检查 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61 | 市场类标准监督检查 |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 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标准化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 |
62 | 团体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 社会团体 | 《标准化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 | |||||
63 | 专利真实性监督检查 | 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检查 | 各类市场主体、产品 | 实地检查 | 1.《专利法》第六十三条 | |||
64 | 产品专利宣传真实性的检查 | 各类市场主体 | ||||||
65 |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1.《商标法》第六条、第十条、第十四条第五款、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
单位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 类别 | 检查 方式 | 检查 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66 |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1.《商标法》第十六条 2.《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3.《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
67 | 商标印制行为的检查 | 1.《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 ||||||
68 | 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 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 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所) | 1.《商标法》第六十八条 2.《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条 |
单位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 类别 | 检查 方式 | 检查 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区统计局 | 1 | 依法统计情况检查 | 对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情况进行检查 | 统计调查对象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 区统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六条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
单位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 类别 | 检查 方式 | 检查 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1 | 行政 审批 事项 | 燃气经营企业的经营活动、服务情况以及设施安全情况 | 江门市(区)燃气经营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 检查 | 江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2.《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 3.《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2 | 行政 审批 事项 | 占用城市绿地和砍伐、迁移城市树木行政许可证申请材料 | 自然人,企业法人,行政机关,事业法人及其他社团组织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 检查、网络 检查 | 1、《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九、二十、二十一、二十三条 2、《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二批)》第三点序号4 | ||
3 | 行政 审批 事项 | 1.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2.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 3.依附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 4.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等其他设施搭建、堆放物料审批; 5.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 | 各街道 办事处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 检查 | 1、《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2、《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 3、《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4、《城市照明管理规定》 | ||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4 | 行政 审批 事项 | 生活垃圾处理情况抽查:区内生活垃圾处理终端设施营运企业的建设、营运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 | 垃圾收集运输企事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 检查 | 江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1、《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2、《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 3、《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
5 | 行政 处罚 检查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等违法行为 | 自然人,企业法人,行政机关,事业法人及其他社团组织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 检查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条 |
附件:江门市江海区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