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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评议区应急管理局人大代表依法履行监督职能

文章来源:江门日报  更新时间:2020-01-31 18:09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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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门日报讯 (记者/罗霈 通讯员/曾梓欣) 昨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评议区应急管理局会议,采用“评”“议”“测”三种方式,就机构改革后的区应急管理局职能、监管机制、宣传工作、应急管理体系等方面进行监督评议,并现场测评打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余志坚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区政府相关领导,人大评议小组成员等参加会议。

  现场,在听取区应急管理局工作自评报告后,评议小组成员随即作了对该局测评工作的调查报告。据了解,此前区人大常委会就区应急管理局工作开展了实地视察、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开展满意度测评等工作,并就此次工作评议做了充分准备,力求该项调查报告客观公正。在面向社会组织对区应急管理局的满意度测评中,满意率为91.3%。

  业务激增、专业人员短缺,区应急管理局如何采取措施和办法确保成效?如何拓宽思路、强化宣传,不断提高企业、公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在专题询问环节,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现场连续抛出多个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得到答复。现场还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与会的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每人一票,通过监票员监督,验票员现场验票,当场公布测评结果。最终,区应急管理局满意度测评结果为100%,达到满意程度。

  余志坚指出,开展专项评议工作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的重要举措。此次评议工作的成功开展为今后这一监督形式的常态化,更好地发挥其作用打下了良好基础。接下来,要组织做好工作评议的宣传工作,抓好后续的跟踪监督,并进行有效总结,运用好工作评议的监督手段,进一步推动全区各项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