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微信

微博

江海政务微信

江海政务微博

手机版

无障碍

业务知识库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民互动 > 业务知识库

问:网络货运平台如何申请许可?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4-03-05 17:23    浏览数:-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保护视力色:

分享到:

  答:申请网络货运许可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向企业注册地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线上服务能力认定,提交以下材料:

  (一)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申请表。

  (二)《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名称与网络货运经营申请人一致)。

  (三)网络货运平台和面向实际承运人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的信息内容和服务内容。

  (四)配合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数据的承诺书。内容包括对运单、资金流水、运输轨迹、服务评价、投诉处理等信息分类分户查询以及数据统计分析的能力;应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明确责任机构和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

  (五)三级及以上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及相关材料(公司名称与网络货运经营申请人一致)。

  线上服务能力认定资料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逐级上报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过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的申请人,可向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申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一)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二)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四)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证件及其复印件;

  (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站内地图 | 联系方式 | 政务新媒体链接
本站版权所有:江门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主办: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序号:粤ICP备05085609号    粤公网安备:44070402440715    
网站标识码:44070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