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微信

微博

江海政务微信

江海政务微博

手机版

无障碍

业务知识库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民互动 > 业务知识库

问:《江门市政策性食用农产品安全责任保险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保障措施

文章来源: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官网  更新时间:2023-12-05 19:33    浏览数:-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保护视力色:

分享到:

答:

一是加强协调配合。明确农业农村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金融工作部门、保险监管部门和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要求。

加强督查督导。加强对“农安保”工作的督查督导,继续强化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主体责任不能丢”,相关部门“监管责任不能放”的工作理念,推动工作落实到位。

加强总结提升。及时汇总分析有关数据、案例,逐步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并适时推广,扩大“农安保”影响力。

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对“农安保”工作的宣传,及时公布企业参保情况,增强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参保意识,提升群众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索赔意识,使“农安保”深入人心,为“农安保”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站内地图 | 联系方式 | 政务新媒体链接
本站版权所有:江门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主办: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序号:粤ICP备05085609号    粤公网安备:44070402440715    
网站标识码:44070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