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的通知》(粤发〔2012〕7号)提出“到2015年,完成对全省社会组织的评估”和江门市《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实施方案》(江社委〔2013〕19号)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区社会事务局与区社会服务发展中心草拟了《江海区行业协会商会评估评分细则》、《江海区联合性专业性社团评估评分细则》、《江海区社会工作民办非评级细则》。以上细则,欢迎广大市民、社会各界积极提出宝贵意见、或提出其他建议,9月29日下午下班前反馈区社会事务局。
请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1、征集邮箱:jmqshswj@163.com,主题请注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建议”字样;
2、信函投递,地址: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338号社会事务局大楼309,邮政编码是:529000,请在来信中注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建议”字样。
联系人:胡健添,联系电话:3861225,传真:3861225
附件:社会组织评估细则.rar
江门市江海区社会事务局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