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关于进一步集聚新时代人才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江府〔2019〕1号)精神和《高新区(江海区)开展街道“人才强基工程”实施方案》(高新人才办〔2020〕6 号)要求,为发掘、培养外海街道乡土人才,规范乡土人才队伍管理,激发乡土人才在外海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干事热情,我街道草拟了《外海街道“龙溪传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各单位、个人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可于2021年4月15日(七个工作日内)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反馈至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
通信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组织人事办公室
电子邮箱:waihaizz@163.com
附件:外海街道“龙溪传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