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修订<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4〕159号)、《广东省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粤财资环〔2024〕16号)有关要求,现将2025年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5年7月1日至7月7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区自然资源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1、2025年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分配表
2、2025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分配明细表
江门市江海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1日
(区自然资源局联系人:黄雪芹,电话:0750-3861195)
附件1:2025年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分配表.xlsx
附件2:2025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分配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