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高新(江海)区国土规划和环境保护局预算

文章来源:江海区政务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5-06-17 13:42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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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5年高新(江海)区国土规划和环境保护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高新(江海)区国土规划和环境保护局是主管全区国土规划和环境保护局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高新(江海)区国土规划环保局是主管全区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和环境保护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土地、矿产资源、地质环境、地质灾害防治、测绘管理、城乡规划、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技术标准;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城乡规划管理,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订本区域内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负责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矿产资源、耕地保护、组织开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地籍管理、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基础测绘和测绘市场管理、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负责本区域职责范围内建设工程的规划批后管理、建设工程竣工前的规划条件核实、村镇规划管理指导和监督村镇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城乡规划监察、对违反城乡规划的建设行为依法定性;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区域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落实本区域内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环境监察行政执法、排污费征管、环境监测、统计、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内设8个科室:办公室、综合执法监察科、土地规保与利用科、地籍与测绘管理科、建设工程管理科、市政工程与规划编制管理科、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科,下设派出机构2个:外海国土资源管理所、礼乐国土资源管理所。

纳入部门预算编制有2个行政(事业)单位,包括:行政单位1个:高新区(江海区)国土规划环保局本级;事业单位1个:江海区土地登记与规划信息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高新区(江海区)国土规划环保局编制25人,实有23人,离退休0人。下属事业单位编制14人,实有7人,离退休0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35人。

纳入部门预算编制有下属2个行政(事业)单位,包括: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简要说明部门年度发展计划、工作目标。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部门收入预算1394.73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36.71万元,占81.5%;基金预算收入100万元,占7.17%;上年结转结余158.02万元,占11.33%。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支出总体情况

2015年部门支出预算1314.7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314.73万元,占100%,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万元,占0.7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9.81万元,占1.51%;节能环保(类)支出120万元,占9.13%;城乡社区(类)支出75万元,占5.7%;农林水(类)支出162万元,占12.32%;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795.52万元,占60.51%;住房保障(类)支出32.4万元,占2.46%;其他支出(类)支出100万元,占7.61%。结转下年支出80万元,占6.08%。

(二)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1314.7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447.2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2.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2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4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867.50万元,包含公共财政预算拨款767.5万元和基金预算拨款100万元。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767.5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具体如下: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支出10万元;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项)预算支出120万元;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类)预算支出75万元;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项)预算支出162万元;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预算支出400.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1、2015年营运“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2、规划研究及土规修编专项经费;3、两区路网建设规划;4、上缴2014年度潭江水资源保护专项资金;5、法律顾问及诉讼费;6、办公场所日常维护经费;7、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专项;8、购买服务经费;9、土地管理经费及基础测绘和信息数据公共服务经费等。

基金预算拨款100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即是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类)预算支出10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信息化建设经费。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5年高新(江海)区国土规划和环境保护局(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37万元。与上年同期43.7万元对比减少6.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4万元,预算数比上年同期减少了0.8万元,减少了16.67%。减少原因是按照因公出国有关规定执行使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没有增减的原因是我局配有足够的公务用车,不需要新购置。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32万元,比上年同期35.75万减少预算3.75万元;2015年公务车保有量7辆,公务用车费用主要包括:车辆维修保养费、油料费、过桥过路费年票、保险及车船使用税。减少原因是控制公务用车使用运行维护费用。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万元,预算数比上年减少0.93万元,主要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减少原因是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开支费用。



第二部份  2015年高新(江海)区国土规划和环保局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