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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文本: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办法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2-07-07 11:21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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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办法的通知

一图读懂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办法


《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办法》解读文本


  2022年6月,我区出台了《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办法》(以下简称《发展办法》),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等有关工作要求,协同做好国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发展办法》。

  二、扶持范围

  《发展办法》扶持范围为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江门高新区(江海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中小企业。

  三、主要内容

  《发展办法》共十条,分别是指导思想、适用范围、企业培育、投资落地、发展扶持、金融扶持、人才支持、用地用房支持、加大服务力度、附则等。条款的设定着眼于推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培育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聚焦主业、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动提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量和质量,助力制造业做实做强做优。

  《发展办法》的扶持对象是认定或引进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国家重点“小巨人”企业,扶持形式包括有资金支持和服务支持。资金支持方面包括落地奖励、认定奖励和发展奖励,与企业的发展阶段和规模相结合。根据不同的认定级别、不同的企业规模、不同的发展阶段,奖励额度也不同,奖励资金范围在10-50万元之间;服务支持方面包括融资服务、子女入学、入住人才公寓、企业培训、用地用房、专员跟进等方面的服务。

  四、主要特点

  紧密围绕引导我区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主要有以下4个特点:

  一是覆盖面全。《发展办法》包含了对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扶持,从企业引进、专精特新认定、企业发展等阶段给予支持。

  二是支持面广。《发展办法》对“专精特新”企业的支持从资金支持、金融服务、人才支持、企业培育、用地用房等多方面进行支持。

  三是含金量足。《发展办法》立足我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要和财政可承受能力,每年统筹拿出一定规模的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

  四是操作性强。《发展办法》对每条措施,企业需要具备的条件以及可以享受的奖励标准进行了细致的阐述,下一步将细化实施细则,确保政策落地、落实、落细。

  五、实施期限

  《发展办法》明确了实施期限,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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