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消防安全基础,有效防范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根据《关于印发〈外海街道加强安全管理责任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外街道办〔2025〕4号)的要求,外海街道决定在全街道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夜查行动,结合街道实际情况,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任务目标
各村(社区)进一步压实安全管理责任,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全面排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严格整治消防通道堵塞、消防设施损坏缺失、违规动火作业、燃气使用不规范、电器线路老化、乱拉乱接等问题,重点整治“违规住人”及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切实将压力传递到各村(社区),推动压实最末端火灾防范责任,确保不发生一般亡人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夜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每周三晚上7:00至10:00。
三、夜查范围
(一)“九小场所”。根据街道实际情况,主要包括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含家庭作坊)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根据街道实际情况,主要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根据街道实际情况,主要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文化娱乐场所)、校外培训机构、剧本杀、密室逃脱等场所。
(四)出租屋。根据街道实际情况,主要包括群租房,村民经营性自建房、公寓等场所。
四、工作措施
各村(社区)自行安排工作人员开展夜查工作,街道班子、驻村工作组(驻村干部)带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能现场整改的要求场所负责人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限期整改,后续也要加强督促完成整改,并将检查情况做好台账记录,并于次日下班前将检查台账报给应急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充分认识开展夜查行动的重大意义,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全力抓好工作贯彻落实。
(二)完善夜查制度,合理安排工作。各村(社区)要完善各自的夜查工作制度,合理安排工作人员的工作任务。
(三)加强信息报送,强化经验总结。各村(社区)要及时汇总相关数据情况,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和综合协调工作。每周夜查的次日下班前,将夜查情况报送给应急办。联系人:邬秀娟,电话:379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