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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4748024571H/2022-00270 分类: 通知(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江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2-18
名称: 【此件已失效】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江门市江海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阶段性用工保障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文号: 江海人社〔2022〕16号 GXJHBG2022001 发布日期: 202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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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已失效】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江门市江海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阶段性用工保障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21  浏览次数:-

  

图解《江海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阶段性用工保障措施实施细则》

《江门市江海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阶段性用工保障措施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GXJHBG2022001

江海人社〔2022〕16号



        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江门市江海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阶段性用工保障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江门市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江海区各企业:

        现将《江门市江海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阶段性用工保障措施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



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江门市江海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

复工复产阶段性用工保障实施细则

      江门市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江海区各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江海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阶段性用工保障措施的通知》(江海府办函〔2022〕15号)文件,我局制定《江海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阶段性用工保障措施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招工补贴

(一)补贴对象:江海区辖区企业。

(二)补贴条件:新招用首次在江门就业(即此前没有在江门进行就业登记,没有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没有登记注册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相关人员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三)补贴标准:按500元/人给予企业补贴。

(四)补贴期限:一次性。

(五)申请材料:

1.符合条件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

2.企业银行账户。

(六)核验信息:社保缴费信息。

(七)申请时间及程序:补贴对象应在有关人员稳定就业满3个月之日起1年内,通过登录“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提出补贴申请。

二、技术岗位入职补贴

(一)补贴对象:江门籍务工人员。

(二)补贴条件:2022年1-6月首次在江海区就业或一直在外地工作现返回江海区工作,在企业从事技术岗位的,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三)补贴标准:按3000元/人给予个人补贴。

(四)补贴期限:一次性。

(五)申请材料:

1.江海区促进企业复工复产补贴申请表;

2.企业承诺书(从事技术岗位)

3.符合条件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

4.工资发放记录;

5.个人银行账户。  

(六)核验信息:社保缴费信息。

(七)申请时间及程序:本项补贴须在缴纳社保费满3个月后一个月内提出。

三、技术岗位职业介绍补贴

(一)补贴对象:江门市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

(二)补贴条件:2022年1-6月期间,介绍人员(非原我区企业员工)到我区企业从事技术岗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三)补贴标准:按3000元/人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补贴。

(四)补贴期限:一次性。

(五)申请材料:

1.江海区促进企业复工复产补贴申请表;

2.申请机构许可证复印件;

3.新招用人员名册;

4.企业承诺书(员工介绍证明、从事技术岗位)

5.符合条件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

6.工资发放记录;

7.申请机构银行账户。

(六)核验信息:社保缴费信息。

(七)申请时间及程序:本项补贴须在缴纳社保费满3个月后一个月内提出。

四、职业技工院校学生实习补贴及实习留用补贴

(一)补贴对象:职业技工院校学生。

(二)补贴条件:

1.实习补贴:2022年1-6月期间与我区企业签订实习协议,实习3个月及以上。

2.实习留用补贴:实习期满留在实习企业就业,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购买社保满3个月。

(三)补贴标准:

实习补贴:按1500元/人给予个人补贴;

实习留用补贴:按1500元/人给予个人补贴。

(四)补贴期限:一次性。

(五)申请材料:

实习补贴:

1.江海区促进企业复工复产补贴申请表;

2.实习协议;

3.符合条件人员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4.个人银行账户。

实习留用补贴

1.江海区促进企业复工复产补贴申请表;

2.符合条件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

3.工资发放记录;

4.个人银行账户。

(六)核验信息:社保缴费信息。

(七)申请时间及程序:

实习补贴:本项补贴须在实习结束后一个月内提出;

实习留用补贴:实习留用补贴须在缴纳社保费满3个月后一个月内提出。

五、企业员工返岗交通补贴

企业员工返岗交通补贴。我区企业员工在2022年2月内返岗的,凭有效车票(含滴滴行程记录),可按省内最高100元、省外最高200元的标准,据实给予员工一次性返岗交通补贴;企业组织包车接员工返岗的,每车次接返员工10人以上的,凭包车发票和员工签到表,据实一次性给予企业包车返岗交通补贴,标准为省内最高1000元/车次、省外最高2000元/车次。

(一)补贴对象:江海区企业员工、江海区企业。

(二)补贴条件:

1.江海区企业员工:在2022年2月内返岗的,凭有效车票(含滴滴行程记录),据实给予员工一次性返岗交通补贴,省内最高100元、省外最高200元;

2.江海区企业:在2022年2月内,组织包车接员工返岗的,每车次接返员工10人以上的,凭包车发票和员工签到表,据实一次性给予企业包车返岗交通补贴,省内最高1000元/车次、省外最高2000元/车次。

(三)补贴期限:一次性。

(四)申请材料:

1.江海区促进企业复工复产补贴申请表;

2.异地务工人员返岗交通补贴花名册:

3.企业营业执照、员工身份证、户口本、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4.个人:车票(滴滴行程)凭证;

企业:包车发票及员工签到表;

5.工资发放流水;

6.企业银行账户。

(五)核验信息:社保缴费信息。

(六)申请时间及程序:

补贴对象应在2022年3月31日前向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六、补贴实施期限

本实施细则自2022年年 2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到2022年 6月30日。

附件:1.江海区促进企业复工复产补贴申请表

2.江海区异地务工人员返岗交通补贴花名册

3.新招用人员名册

4.企业承诺书

附件1

江海区促进企业复工复产补贴申请表

2022年   月   日

申请单位/个人


申请单位地址


申请单位注册号码/许可证号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


补贴申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账户名称


申请单位

银行基本账户


银行网点


补贴项目

 1.技术岗位入职补贴

□ 2.技术岗位职业介绍补贴

□ 3.职业技工院校学生实习补贴

□ 4.实习留用补贴

□ 5.企业员工返岗交通补贴

补贴

申请

事项

本单位共吸纳名政策扶持人员,现按有关规定申请补贴,合计申请金额元 。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审核

情况

预审意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二审意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三审意见

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备注:申请单位需填好申请表和相关附件材料,申请材料统一交到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人力资源服务大厅就业服务窗口(30号窗),资料完整方登记受理,咨询电话:0750-3815952、3820961。

附件2











江海区异地务工人员返岗交通补贴花名册
企业名称(盖章):

填表人签名:            填表人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户籍地址劳动合同始期劳动合同终期是否按规定缴纳社保费(返岗)省内/省外返岗交通方式补贴金额(元)签收
1











2











3











4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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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15











补贴合计(元):

附件3








新招用人员名册
申请单位:
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户籍地址劳动合同始期
(年/月/日)
劳动合同终期
(年/月/日)
在本企业参保始期
(年/月/日)
补贴金额 (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补贴金额合计(元):0

附件4

承诺书

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企业承诺:兹有本企业员工姓名:       ,身份证号:           为本企业技术岗位人员,于      年   月   日入职,且已签订劳动合同。现按要求提供申请        补贴佐证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愿意无条件退还相关补贴及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申请企业:(公章)

负责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打包.zip

咨询电话:0750-3898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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