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江海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阶段性用工保障措施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就业促进与人才服务股 更新时间:2022-02-18 17:16 浏览数:-
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江门市江海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阶段性用工保障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图解《江海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阶段性用工保障措施实施细则》
一、目的和依据
目的:为积极应对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复工复产的影响,鼓励春节期间返乡的异地务工人员尽快返岗,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政策依据: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进一步做好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符合条件江海区辖区企业;江门籍务工人员;江门市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职业技工院校学生;职业院校。
三、如何申请及申请时间?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或个人需填好申请表和相关附件材料,将申请材料统一交到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人力资源服务大厅就业服务窗口(30号窗),资料完整方登记受理。
四、“申请江海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阶段性用工保障措施补贴”应当具备什么条件和获得哪些补贴?
申请企业复工复产阶段性用工保障措施补贴,可参照以下条件:
(一)招工补贴。新招用首次在江门就业(即此前没有在江门进行就业登记,没有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没有登记注册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相关人员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按500元/人给予企业补贴。
(二)技术工人入职补贴。2022年1-6月首次在江海区就业或一直在外地工作现返回江海区工作,在企业从事技术岗位的,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按3000元/人给予个人补贴。
(三)技术岗位职业介绍补贴。2022年1-6月期间,介绍人员(非原我区企业员工)到我区企业从事技术岗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按3000元/人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补贴。
(四)技术岗位职业介绍补贴。2022年1-6月期间,介绍人员(非原我区企业员工)到我区企业从事技术岗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按3000元/人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补贴。
(五)职业技工院校学生实习补贴及实习留用补贴。2022年1-6月期间与我区企业签订实习协议,实习3个月及以上,按1500元/人给予个人补贴;实习留用补贴:实习期满留在实习企业就业,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购买社保满3个月,按1500元/人给予个人补贴。
(六)企业员工返岗交通补贴。我区企业员工在2022年2月内返岗的,凭有效车票(含滴滴行程记录),可按省内最高100元、省外最高200元的标准,据实给予员工一次性返岗交通补贴;企业组织包车接员工返岗的,每车次接返员工10人以上的,凭包车发票和员工签到表,据实一次性给予企业包车返岗交通补贴,标准为省内最高1000元/车次、省外最高2000元/车次。
五、实施时间
本措施自2022年2月18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止。
咨询电话:0750-3898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