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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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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对逾期未年审超过六个月的总质量为4.5吨及以下普通货物运输车辆进行注销的公告(年审有效期至2020.2.29止)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0-09-01 15:39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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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道路普货运输经营者: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通知》(交办运函〔2018〕2052号)及《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现将江海区逾期未年审超过六个月的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共98辆进行公告。对自公告日起7日内无异议的,我局将对该批车辆的营运证进行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截止至2020年2月29日逾期未年审超过六个月的总质量为4.5吨及以下普通货物运输车辆明细表2020.08.24.xls



江门市江海区交通运输局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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