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对逾期未年审超过六个月的总质量为4.5吨及以下普通货物运输车辆进行注销的公告(年审有效期至2020.2.29止)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0-09-01 15:39 浏览数:-
各有关道路普货运输经营者: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通知》(交办运函〔2018〕2052号)及《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现将江海区逾期未年审超过六个月的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共98辆进行公告。对自公告日起7日内无异议的,我局将对该批车辆的营运证进行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截止至2020年2月29日逾期未年审超过六个月的总质量为4.5吨及以下普通货物运输车辆明细表2020.08.24.xls
江门市江海区交通运输局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