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部门规范性文件

【此件已失效】关于印发《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招商引资项目行政审批代办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文章来源:区经济促进局  更新时间:2018-07-13 16:51    浏览数:-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保护视力色:

分享到:

GXJHBG2018001

 

关于印发《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招商引资项目行政审批代办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江高经促〔2018〕11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招商引资项目行政审批代办制实施细则》业经高新区管委会、江海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经济促进局反映。

 

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促进局

江门市江海区经济促进局      

2018年6月29日           

 

关于印发《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招商引资项目行政审批代办制实施细则》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