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榕霞农业有限公司:
我局要求你单位配合监察执法一案,因你单位已无人值守,无法当场向你单位送达劳动保障监察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和《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告知书》和《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江海人社监字〔2025〕第80号)。
附件:1.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告知书(江海人社监字〔2025〕第80号)
2.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江海人社监字〔2025〕第80号)
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7日
附件1: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告知书(江海人社监字〔2025〕第80号).doc 附件2: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江海人社监字〔2025〕第80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