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对“2026年江海区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2026年江海区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二、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期限:自签订协议后至2026年12月31日
(二)项目形式及规模:
本项目采购围绕组织辖区重点企业开展招聘活动、新媒体推广宣传招聘和政策、职业指导培训等公共就业服务。
1.线上招聘活动(直播带岗)
(1)直播带岗(1场):举办1期“江海区直播带岗招聘会活动”,服务10家以上企业。
2.线下招聘活动(包括校园双选会活动和专场现场招聘两种类别)
(2)校园双选会活动(4场):分别在院校(五邑大学、江门市技师学院、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举办共4期“江海区高校毕业生校园双选会活动”,邀请企业代表到学校进行洽谈、参观交流、招聘等形式开展供需对接活动。平均每场服务30家以上企业。
(3)专场现场招聘(12场):在江海区内举办1场“南粤春暖·春风行动”大型招聘会、3场分区域专场招聘会、8场就业援助月、重点群体(残疾人、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新市民、民营企业等专场招聘会,平均每场服务30家以上企业。
(4)赴外劳务合作交流:项目期内开展1场赴广西大新县招聘交流活动,平均每场服务20家以上企业。
(5)就业驿站招聘集市:项目期内在江海区内就业驿站开展12场招聘集市活动,平均每场服务6家以上企业。
3.新媒体推广宣传招聘服务:项目期内通过新媒体平台,以文章、短视频等形式,发布求职信息、政策解读、访企拓岗、求职技巧等内容,全年制作和发布短视频不少于100条、原创文案不少于156篇。
4.职业指导服务:项目期内组织辖区企业负责人、人事专员等人员开展职业指导培训活动,通过人力资源技能、政府就业创业政策、高效招工实操技巧等知识培训,提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团队的专业素养与实操能力。全年开展活动不少于2场次,每场组织100家企业参加。
三、项目要求及内容
(一)服务要求:供应商须根据服务要求内容,按质按量提供活动策划、宣传、场地布置、防疫防控、人流控制、后勤安全保障、医疗应急措施等服务。
(二)服务内容:
1.线上招聘活动服务要求
2.线下招聘活动服务要求
3.新媒体推广宣传招聘服务要求
4.职业指导服务要求
四、项目总预算
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0万元(含税全包价)。
五、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人力资源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若分支机构参与采购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的营业执照、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取得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要提供于报价截止日之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证明,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供应商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供应商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后续服务能力;(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近3年未受到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等处罚,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承诺函)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提供《关于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
六、商务条款要求
(一)项目服务期限
本项目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止。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应按要求完成服务全部工作。
(二)报价方式
本项目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本项目活动场地和设备租赁、场地布置、物料设计制作、物资购买、展位费用、人员组织、组团参会、工作人员食宿交通、摄影摄像、视频剪辑、宣传推广、办公及税费、人工成本等报价以及履约过程中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
(三)项目验收
本项目根据采购公告和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项目费用依据。如乙方提供的物料、设施和服务没有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按乙方响应采购公告时提交的报价明细表按实核算,扣减相应费用;如没有完成本采购公告中要求的招聘场次、企业数量等指标任务,甲方按乙方响应采购公告时提交的报价扣减相应费用:1.没有完成招聘场次的,按(报价总价÷应完成场次×缺少场次)扣减;2.没有完成企业数量的,按(报价总价÷应完成企业数量×缺少企业数)扣减。
(四)项目款支付方式
项目协议签订后6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首期服务费为总价款的50%。项目经终期评估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尾款。
七、报名方式
(一)递交服务供应文件时间:本公告发出时起至2026年1月5日17:30止。
(二)递交服务供应文件地点: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505室(地址: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338号)。
(三)提交报价资料的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响应文件(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
2.书面报价表(详见附件2);
3.供应商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文件(按照“五、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部分提供对应材料,其中《关于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详见附件3);
4.承接类似项目服务经验情况介绍,并附相关项目服务合同或协议等佐证材料;
5.能够为活动对接的专家团队、企业、园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合作资源情况(分类列出名单);
6.项目服务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成员情况表;
7.本项目实施方案计划。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进行密封装袋,并在外加盖骑缝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四)联系人:司徒先生,联系电话:0750-3895062
八、确定议价供应商
本项目由我单位按报价供应商资质、工作方案和报价进行综合评选,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评选结果将在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
九、本采购公告未尽事宜的由我局进行解释。
附件:1.项目申报主体综合评审评分细则表
2.报价表(模板)
3.关于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
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