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企业:
根据《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江海区企业引育实用型人才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现组织开展2024年实用型科技人才申报工作,请各街道积极宣传发动。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一、企业新增申报人员
(一)可申报对象
在江海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直接从事研发工作,具备一定专业理论水平和研发创造能力的人才,在当前企业研发岗位工作,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且年度工资薪金达10万元以上。
(二)可申报人数
企业研发人员总数为5-10人可申报实用型科技人才1名,企业研发人员总数超过10人的,每超过10人可增加申报实用型科技人才1名,最多可申报3名,以此类推计算得到“当前企业可申报总人数”。今年可申报人数=当前企业可申报总人数-去年已申报人数。
(三)申报流程及材料
请“今年可申报人数>0”的企业积极组织员工申报认定实用型科技人才,并经内部评审公示后,将推荐人才申报材料盖章纸质版,于2024年5月1日至5月30日工作日提交至我局。需提交资料如下:
(1)2024年江海区实用型科技人才申报表;
(2)申请人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复印件;
(3)申请人近一年的工资薪金发放记录材料。
二、实用型科技人才子女入学待遇申请
(一)可申报对象
对象类型:①2023年已获认定为江海区实用型科技人才且当前仍在原企业任职的人员;②2024年申报“江海区实用型科技人才”的企业人员。
(二)申报流程及材料
第①类人员的申报需求由所在企业收集汇总后,将纸质资料提交至我局。第②类人员的申报需求在申报认定材料时一并由企业汇总提交,我局在申报人员获审批通过被认定为2024年“江海区实用型科技人才”后对申报需求一并予以办理。需提交资料如下:
二、申报材料
(1)江海区企业实用型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
(2)户口本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申请表上需入学子女需是义务教育阶段,且即将于今年9月份入读的年级不能是六年级、九年级。
(2)所有申请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内公办性质学位。
(3)第①②类人员的申报时间均为2024年7月1日前。
三、2023年已认定“实用型科技人才”的生活补贴
2023年获得认定的“实用型科技人才”且仍在原单位任职的人员还可享受1年的生活补贴,已离职的不再享受生活补贴待遇。享受资格由审核部门根据参保信息等核定,无需企业人员再提交申请。
四、其他事项
(1)2024年拟新增认定的“实用型科技人才”名单及2023年已认定“实用型科技人才”的生活补贴享受资格名单将于2024年6月24日-28日在江海区科技局门户网站“通知公告”版块(http://www.jianghai.gov.cn/bwbj/kxjsj/)进行公示。请相关人员及时查看核对,逾期有异议将不予受理。
(2)纸质资料提交地址:江海区科技局高新技术股(江海区政府大院2号楼2楼207室)。所有资料应同步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版PDF文档和可编辑的申报表Word文档(电子档以企业全称命名),并发送至邮箱:1437906069@qq.com。
(3)咨询电话:区科技局何小姐,3861527
(4)企业内部评审公示相关的资料自行保存备查,无需提交。
江门市江海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