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江门高新区打造科技资源支撑型特色载体 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办法》意见的函
文章来源:江海区科技局 更新时间:2019-09-10 17:32 浏览数:-
为加快推进江门高新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工作,规范中央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841 号)、《关于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工作的通知》(财建〔2018〕408号),结合江门高新区实际情况,我局特制定《江门高新区打造科技资源支撑型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现将全文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19年9月10日——2019年9月23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一)信件方式:江门市东海路338号江门市江海区科学技术局。
(二)电话:3861315(江门市江海区科学技术局),逢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8:30至12:00、14:30至17:30。
三、为保障所提供意见真实可信,请提出意见的市民留下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意见。
江门高新区打造科技资源支撑型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