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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第四批省级示范特色步行街(商圈)评选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3-06-01 16:25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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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有关企业:

  现将江门市商务局《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第四批省级示范特色步行街(商圈)评选的通知》(江商务市场〔2023〕4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发动属地步行街(商圈)参加评选,并于6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1份、电子版光盘1份)寄送至我局,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我局联系人。


  附件:江门市商务局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第四批省级示范特色步行街(商圈)评选的通知.zip




  江门市江海区经济促进局

  2023年6月1日       


  (联系人:叶小姐,联系电话:386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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