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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文本: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招商引资扶持办法

文章来源:江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22-09-23 15:22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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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招商引资扶持办法》的通知

一图读懂: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招商引资扶持办法

政策宣讲会:经促局组织企业举行大型政策宣讲会

视频解读: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招商引资扶持办法



《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招商引资扶持办法》

解读文本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抢抓“双区”和两个合作区建设重大机遇,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深入实施区委区政府“工业立区、制造强区”工作举措,加快高新区(江海区)招商引资步伐,全面提升经济质量和效益,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办法。

  二、扶持范围

  《办法》的扶持对象是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江门高新区(江海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包括4章11条内容。

  第一章为总则,包含2条,为1-2条。第1条为制定依据,阐明了《办法》的制定背景及目标;第2条阐明了本办法的适用对象和范围。

  第二章为扶持措施,包含4条,为3-6条。分别为新引进项目奖励、总部经济引进奖励、重大项目奖励政策、重大科研成果和高端应用技术项目落户奖励。

  第三章为监督管理,包含2条,为7-8条。阐明了办法的责任追究机制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章附则,包含3条,为9-11条,阐明了办法的规定实施时间、时效及享受原则。

  四、监管机制

  区经济促进局、区财政局等部门要按各自职责对扶持项目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对弄虚作假骗取扶持资金或不按规定用途使用、截留和挪用扶持资金、未履行承诺等行为的,由区经济促进局负责追回财政专项资金,依法追究其责任,3年内禁止其申报本扶持奖励办法各项扶持资金。

  五、实施期限

  《办法》明确了实施期限,本办法自2022年10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0月14日。


  咨询电话:0750-389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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