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征公告字(三旧)〔2023〕1号
经省人民政府[粤府土审(14)〔2023〕56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武东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位于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武东村第五号围(土名)地段的集体土地2.5922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14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海区礼乐街道武东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武东村级工业园“三旧”改造项目。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武东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2.5922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该集体土地经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武东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依法表决同意转为国有建设用地。
四、补偿安置方式:江海区礼乐街道武东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武东村级工业园“三旧”改造项目(集体建设用地转国有建设用地)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该项目“三旧”改造方案(补偿安置内容)已经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武东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表决同意。按照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武东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的申请,将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武东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的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涉及的2.5922公顷的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改造主体地块为集体土地,不涉及村民个人物业的补偿安置。采取“公开出让实施改造+农村集体自行改造”的混合改造模式,由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武东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作为改造主体及通过挂牌出让公开方式选择市场改造主体,并采取“物业返还”的方式进行补偿安置。
五、申请被征收的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征地批复[粤府土审(14)〔2023〕56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公告发布单位: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日
附件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武东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的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