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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江海区财政局关于废止《高新(江海)区区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公布规则》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19-10-25 10:55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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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江门市江海区涉及机构改革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我局对本部门制定和负责实施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过清理,现决定:

  份部门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详见附件) 
 
本通知自20191122日起施行。

  附件:决定废止的部门规范性文件



                  

江门市江海区财政局

        20191022


  

 

 

决定废止的部门规范性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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