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李*启非法占地
核查机关:江门市江海区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
核查时间:2018年1月12日
一、核查情况:1月12日上午10时,经办人吴殷强、黄小雄到实地核查。初步发现,李*启未经批准,擅自占用礼乐街道新民村聚安组公德围(土名)地段1.4亩土地实施填土建设临时停车场,涉嫌构成违法用地行为。
二、处理建议:根据现场实地核查,李*启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建议立案查处。
江门市江海区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