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微信

微博

江海政务微信

江海政务微博

手机版

无障碍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住建水务局党务例行公开制度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15-07-27 10:46    浏览数:-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保护视力色:

分享到:

 

第一条  在推行党务公开的过程中,坚持“公开、真实、可信”的原则,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现象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应当最大限度地予以公开。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住建水务局党组织。

    第三条  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局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
   (二)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本局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三)党的组织管理情况。本局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党费收缴、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四)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五)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六)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七)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八)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第四条  公开的形式

根据党务公开内容和范围,党务公开采用会议、文件、简报、公示栏、电子显示屏、门户网站、OA办公平台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  公开的程序

 (一)制定目录。按照区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本局的实际情况,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目录除明确公开事项的内容外,还应包括事项的运作程序和结果,以及公开的范围、方式和时限。

     (二)审核完善。本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对公开方案、目录进行集体讨论,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讨论结果对公开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送领导小组审核。
   (三)实施公开。党务公开工作依照目录进行。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或经党员申请可以公开的事项,本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制定工作方案,报经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方案应包括公开内容、理由、范围、方式和时限等。

(四)收集反馈。实施党务公开期间,要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反馈,接受群众监督。
    (五)归档管理。本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应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第六条  公开的时限

  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公开时限分为“长期、定期、即时”三种。原则上固定内容要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要定期公开,按照月度、季度或年度等进行周期性公开,具体周期依据实际情况确定;临时性、突发性等工作要即时公开。

    第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站内地图 | 联系方式 | 政务新媒体链接
本站版权所有:江门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主办: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序号:粤ICP备05085609号    粤公网安备:44070402440715    
网站标识码:44070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