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新区江海区《印发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管理体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江高办﹝2015﹞64号)文件的要求,将5项行政许可、2项行政征收下放至街道办事处负责。为使行政许可下放工作平稳过渡,做好传帮带工作,区住建水务局于2016年1月20日下午专门举办了市政广告类行政审批培训班,区住建水务局分管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和各街道分管领导、业务承办的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跟办人员出席了本次培训。
会上,区住建水务局安排了相关业务人员对办理户外广告设施审批和市政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桥梁上形势的审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设施的审批以及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录入操作等进行详细的解说,通过举例说明和图文并茂的方式,对有关问题进行现场答疑。
通过培训,各街道办事处承接审批下放事权的人员对下放的业务有了进一步的掌握,切实保障了承接工作有序开展。下一步,住建水务局将专门举办执法事项培训班,继续做好“传帮带”,切实落实好城市综合行政执法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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