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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启用新印章的通知(高新)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13-08-29 00:00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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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新印章的通知(高新) 根据《中共江门市委办公室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江办发〔2013〕9号)文件精神,我局定于2013年8月1日启用“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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