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创文工作已进入最后冲刺阶段,经检查,发现高新西路周边流动摊点违法占道经营非常严重,不仅影响市容环境,而且严重堵塞道路交通。根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紫骊同志提出的整改要求,经我局与市高新区管委会共同研究,拟从8月1日起,组织对高新西路周边违法占道经营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机构
为加强领导,统一协调,确保高新西路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以副区长郑耀强同志为组长,市高新区管委会、区城管局、区工商分局、区交警大队、高新开发区派出所等部门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高新西路周边占道经营、乱摆乱卖情况进行专项整治,规范经营秩序。
二、整治重点和范围
重点整治东宁路与高新西路交汇十字路口的占道经营情况。按照“清路治乱、用路有序、还路于民”的整治思路,集中力量,全面清理、整顿东宁路、高新西路及周边各类违章占道、违规设亭、违法设置行为,坚决取缔各类违章占道经营行为和出摊出场经营活动。
三、整治目标任务
(一)2011年8月30日前,开通东宁路与高新西路交汇十字路口的红(绿)灯,并安装摄像头,促使车辆自觉遵守交通秩序。该项工作由区交警大队、市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二)2011年8月1日至9月30日,组成联合行动组,彻底清理该路段占道经营现象。该项工作由市高新区管委会、区城管局负责。
四、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从2011年8月至2011年9月,为期二个月,具体步骤分为四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阶段。8月上旬,由区城管局、外海城监中队和市高新区管委会联合对高新西路周边占道经营和乱摆卖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统计好流动摊挡的数量。
(二)宣传教育阶段。从2011年8月1日至15日。认真做好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工作,印制“关于联合整治占道经营行为的通告”在高新西路进行派发宣传,疏(引)导流动摊挡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摆卖经营。落实摊位和管理工作制度,树立商户规范经营意识,自觉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尽可能减少整治工作阻力。
(三)集中整治阶段。从2011年8月15日至30日,由区城管局区达铭副局长负责,从区城管局抽调10人、区工商分局抽调4 人、高新开发区派出所抽调4 人组成专项整治小组,对东宁路与高新西路交汇十字路口主干道流动商贩违章占道经营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整治阶段,专项整治小组每天要派专人把守,确保效果。
(四)总结巩固阶段。从2011年8月30日至9月30日,由区城管大队孙传培同志负责,从区城管局抽调4人、区工商分局抽调2人、高新开发区派出所抽调2 人组成整治巩固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整治效果“回头看”,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巩固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对东宁路与高新西路交汇十字路口及周边违法占道经营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是贯彻落实上级要求,提升文明城市、文明江海创建水平,建设和谐江海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齐抓共管。
(二)主动协调,联合执法。整治工作由区城管局牵头,市高新区管委会、区工商分局、区交警大队、高新开发区派出所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讲究方式,化解矛盾。要文明执法,讲究工作方式,积极化解矛盾,在严格执法、保障整治效果的同时,要积极提供经营场地,引导经营者进场经营,做到疏堵结合。
(四)加强监管,巩固效果。要定人定岗,认真落实责任制,加强对东宁路与高新西路交汇十字路口及周边的日常巡查,建立行之有效、管控得力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效果。
江海区城市管理局
二○一一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