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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江海区市场安全监督管理局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16-08-25 11:15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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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对象:

个人和单位

办理依据:

1.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令第73号第二十二条;
2.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粤财会【2013】50号第二十二条。

办理条件: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遗失或毁损的,可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补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温馨提示:申请人请自行检查继续教育有没有完成,如果存在未完成的继续教育,必须把未完成的补学完才能申请补办(2013年之前发证的,发证当年的继续教育也要完成,且需提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证书》按照所学年度进行补登记;2013年之后(含2013年)发证的,发证次年参加继续教育,不需备案登记;江海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年度包括:2002、2004、2005、2007、2008、2009、2010-2011、2012、2013、2014、2015……,继续教育情况和补学渠道不清楚的请来电咨询)。

提交材料:

申报此事项无需要提交申请材料。

窗口办理流程:

1、取号:申请人备齐材料到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按规定取号。 (窗口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申请:申请人携带材料到街道公共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
3、受理:街道公共服务中心窗口接收并核对材料。(申请人需要补正或补齐材料的,窗口提供一次性告知并退回资料;申请人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当场受理。)
4、办结:对资料齐全的申请人在承若时间内办结。

网上办理流程: 

1、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分厅”(http://wsbs.jiangmen.gov.cn/jh)
2、注册并登陆账号
3、在线填报申报材料;
4、相关业务部门核实后,告知申请人审核结果。

办事窗口:

江门市江海区江南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公共服务中心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地址:江海区江南街道滘头东路38号、江海区外海街道横沥南路1号、江海区礼乐乐新街11号1栋

联系电话:0750-3830801、0750-3799868、0750-3623303

交通指引: 中环广场左侧直入300米前,途中环广场站的公交车有:113路、114路、117路、12路、14路、16路、24路、25路、27路、28路、31路、40路、42路、43路、51路、53路、54路;外海新桥酒家后,途沙津横总站的公交车有:3路;礼乐侨联大厦内,途礼乐洗车总站的公交车有:5路、32路、46路、58路。

承诺办理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办结

法定办理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办结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业务表格:

无需业务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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