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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市场安监局依托互联网在全省率先推行商事主体智能监管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16-07-13 16:15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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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以信用约束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系初步建立,信用监管、协同监管、智能监管、日常监管的合力作用日益增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成效逐步显现。在大力倡导创新日常监管的新形势下,以“巡查制”为代表的传统监管方式退出历史舞台、全国普遍推广“双随机”抽查机制。基层市场监管部门作为日常监管的主力军,如何确保监管到位,有效防范监管风险,实现以推进公平有序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加速发展的目标,成为基层创新日常监管的重要课题。对此,江门市工商局结合全市“小微双创”工作,紧扣江门高新区建设“珠西创城、桥都硅谷”及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城市核心区等发展需求,选定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市场安监局(以下简称“区市场安监局”)为试点,多次深入基层作调研,悉心指导求发展,导入智能监管理念,通过调整监管重心、推行智能监管,在全省率先开发商事主体智能监管系统,力争实现无照经营“零盲区”和监管履职到位的目标。

一、坚持问题导向,从创新日常监管中导入智能监管理念

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市场主体总量增长超过30%。“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极大激活了市场经济的活力,但也不可避免地衍生出无照经营主体。海量的市场主体与有限的执法资源、巨大的社会潜在风险与落后的监管机制之间,矛盾深度叠加。面对监管难题及机制调整后人员精简的困境,区市场安监局提出“顺应形势、转变观念、创新方式”的工作思路,主动围绕“市场主体、监管职责、日常监管方式”等关键点展开调研,找准创新日常监管的两个突破口。一是创新“持照经营”与“无照经营”,实施差异监管。以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为基础的事中事后监管,其客观监管对象是“持照经营”的市场主体。随着企业信用公示工作的铺开、“全国一张网”信息大数据平台的建设,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准入后的市场行为可实现全过程、全方位监管。相比之下,“无照经营”市场主体游离于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之外,不仅存在更多的社会安全隐患,而且监管手段也更为单一。遵循职责法定的原则,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对“持照经营”市场主体的监管应偏向“经营行为”,发现其是否有监管职责范围内的违法经营行为;对“无照经营”市场主体的监管则应偏向“经营状况”,排查无照经营,并按照无证无照协调查处机制,依法处理。两者监管重心的不同,决定了日常监管方式的差异。二是融合“双随机”抽查与“网格e监管”,实施并联监管。“双随机”抽查机制的科学性与公平性,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巡查制“全包揽”的重担,但因其监管对象的精准,客观上对监管内容和监管效果提出更高更严的要求;在“持照经营”的基础上,监管员必须更关注经营行为的规范。“网格e监管”机制,科学划分了各监管网格,“定格、定人、定责”的监管模式使监管员对网格内的市场主体具有较高的熟悉度;利用信息化手段,监管员在网格监管中可快速分辨经营状况,发现“无照经营”市场主体。为此,“双随机”抽查与“网格e监管”的并联监管,既能实现监管目标的精准,也能推进监管责任的细化,有利于构建多层次、立体化的智能监管模式,两者相互相成,“网格e监管”是对“双随机”抽查的有效补充。该局逐步明确以‘双随机’抽查机制为主,加强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监管;以‘网格e监管’机制为辅,加强市场主体‘经营状况’排查”的智能监管模式。

二、推行智能监管,用信息化手段推进精细监管方式

该局发挥原“移动监管”的优势,积极运用互联网、市场主体信息数据、GPS等信息化技术,联合当地高校共同开发商事主体智能监管系统,大力推进智能监管全程信息化、智能化。

(一)突出数据应用的灵活性,抓监管对象智能。依托省工商局业务系统信息数据,建立商事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实时导入监管执法信息。按照监管的不同需求,系统提供三种数据应用功能。一是“双随机”抽查配对功能。利用关键字筛选抽查对象范围,通过系统随机摇号方式,按比例自动匹配抽查对象与监管人员,生成“双随机”抽查任务。监管员只需账号登陆即可查收任务。二是“无照经营”辅助排查功能。以电子地图为基础,提供地图定位标注、数据明细列表两种方式,展示商事主体登记信息;以移动监管终端为载体,启动GPS定位,监管员在网格监管中通过实地巡视与地图标注匹对排查的方式,可快速发现没有信息标注的无照经营对象。三是商事主体信息精准查询功能。利用4G移动终端,监管员在外检查期间,也可通过关键字检索商事主体,准确查询其登记信息、历史监管执法信息、企业公示信息等内容,有效提高监管效率。

(二)突出检查行为的规范性,抓监管程序智能。新形势下,对监管频率的减负意味着对监管质量要求的提高,只有对每一户抽检对象监管到位,才能有效防范监管风险。系统采取固化检查程序的方法,将涉及市场监管职责的内容制作成表格。监管员选定抽检对象后,必须通过“勾选+文字+图片”的方式,完成各项检查环节,形成详实的检查结果。任意一项内容空白,都无法结束任务。监管行为的程序化,确保了监管内容“零遗漏”。

(三)突出检查结果的客观性,抓监管档案智能。一方面,监管的全程信息化,使系统自动建立完整且不可修改的监管档案。无论是以商事主体为查询目标、还是以监管员为查询对象,都可以精准地查到历史监管记录。客观的监管记录,既能便于责任追溯,也可成为防范监管风险的“保护伞”。另一方面,全省首创利用GPS记录网格监管轨迹,形成监管记录。辖区网格负责人(执法大队队长)及机关业务部门可实时监控网格监管情况,督促监管员限时完成网格巡视任务,实现无照经营排查“零盲区”。

三、强化责任落实,以细化管理提升精细监管效能

智能监管模式是创新日常监管中的探索成果,也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益补充,其目的是通过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基层监管到位,最终实现商事制度改革“宽进、严管、优服”的目标。为此,在推进智能监管的过程中,该局着力做好“三个注重”。一是注重推进监管行为规范化。有效的执行是践行科学监管理念的基础。该局将配套制定智能监管工作指引,在依法调整开业回访、案后回查、未除名无照经营跟踪、未结案件跟踪、地址变更回访、信用分类周期性检查、风险行业和重点行业周期性检查、下落不明市场主体等不合时宜的监管任务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网格巡视的周期,细化抽查主体、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方法、抽查频次等,并通过“商事主体智能监管系统”推进监管行为规范化,确保监管职责执行到位。二是注重日常监管与其他监管方式的有机融合。在以智能监管模式推进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利用“商事主体智能监管系统”的上传功能,将监管信息及时推送到省工商局业务系统及公示平台,加强日常监管的后续执法工作,加快监管联动、执法协作等方面的措施有机贯通,实现“随机抽查、智能监管、综合监管、信用监管”的有机融合,不断提升监管效能。三是注重日常监管结果的运用。以智能监管结果为依据,可以通过数据分析,对不同时期的违法经营行为、无照经营行为进行风险监测研判,及时开展专项检查,有针对性地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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