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将于2014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涉及驰名商标使用的相关法律条款的变动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为了宣传好新《商标法》,避免或减少因《商标法》的修改给企业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江海工商分局选点突破,建立驰名商标企业联系制度,积极做好新《商标法》实施过渡期的宣传指导工作。
目前,江海区共有3家企业获得驰名商标,为了保证企业尽快知悉相关的法律法规,该局开展主动服务,先后前往江门市江晟电机厂有限公司、江门健威家具装饰有限公司、广东大冶摩托车技术有限公司送法上门。该局人员派发了新《商标法》和关于驰名商标制度的宣传重点,与企业进行行政约谈。一是讲解新商标法的主要修改内容。新法明确了对驰名商标实行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该局重点讲解新商标法关于驰名商标制度的规定,包括在坚持驰名商标商标认定保护的同时,禁止生产、经营者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二是指导企业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新《商标法》的专项学习与配套培训,重点学习新修订的相关内容,特别是明确驰名商标的认定、驰名商标的使用、商标的保护及相关的法律责任。三是指导企业对照新《商标法》的要求开展自查工作,特别针对现有“驰名商标”相应的标识、包装、广告等进行彻底摸排清查,及时修改广告内容、消化现有库存,在新《商标法》实施前尽快进行调整,避免经济损失和触碰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