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消防安全环境持续稳定,江海工商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市消安办和江门市工商局相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按照“两手抓、四落点”狠抓辖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全力保障市场和队伍“两个安全”。
一、应急处置与专项整治“两步走”,快速化解危机。针对1月10日外海辖区经营户出现火灾险情,做到迅速反应,积极应对。一方面,指示辖区基层所快速启动应急机制,组织全体监管执法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协助消防、安监等部门做好灭火工作;同时,根据起火地址,立即应用移动巡查系统查询登记、监管情况,确定本次起火经营户不属于无照经营。另一方面,召开紧急会议,认真总结本次火灾应对的经验教训,并结合辖区经营情况,重新调整《春节节前安全生产检查方案》,明确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行动,保证节前监管快速有序、重点突出、落实到位。在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共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07份。
二、市场准入与监管执法“两到位”,加强节前监管。一是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职能作用,针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等特定行业的准入审批程序,坚持严格把关,决不擅自变通或随意降低门槛。同时,通过开展登记档案审查等方式,针对涉及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造纸、娱乐场所、网吧等行业,确保所有前置审批手续合法、有效,否则一律不予办理登记。二是落实安全生产监管关。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依托网格化监管模式,结合辖区安全生产行业较多、分布较广等特点,坚持事先防范、监管为主等原则,全面排查和治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等重点行业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和“三合一”、“多合一”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针对安全生产证照是否齐全有效和现场管理是否到位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登记造册,方便长期监管。针对被公安、消防等机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期间,违法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针对有关部门通报和检查中发现被吊销许可证或许可证过期的市场主体,责令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依法办理注销登记,直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针对流通领域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违法行为,积极配合公安、消防、质检等部门进行规范、查处。针对违章既有建筑和“三小场所”的经营许可情况开展全面深入排查,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和擅自进行“住改商”经营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