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财务、资产和后勤管
理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
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
休人员服务和党群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负责工会、青年、妇女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
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承办外事、侨务等相关工作;负责法
制工作;具体承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监督管理股
依法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冶金、
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
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
施安全情况;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
单位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指导督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
危险化学品重点监控企业(部位)确认和监管工作;负责非药品
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
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相关行业
和领域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应急救援工作及事故统计上报工
作、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专项督查等工作。指导组织相关安全
生产标准化工作;指导、组织职责范围内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安全评价(评估)工作,负责生产经营单位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发证等工作。
(三)职业健康监管股
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
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情况;依法对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投诉进行调查;依法对出现
疑似职业病(职业病)人相关用人单位进行调查;负责监管职责
范围内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
验收工作;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资料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各
街道开展重点行业企业职业危害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组织
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病防治宣传培训工作;负责职业卫生技
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
单位依法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现状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
监护、相关职业卫生检查等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
提供劳动者职业健康损害与职业史、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关系等
相关证明材料;负责协调指导和综合监管有主管部门的行业(领
域)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参与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
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四)执法监察大队
指导、协调本区域内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执法监察工作;负
责本区域内安全生产动态巡查工作;依法查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
生违法违规行为;受理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
投诉;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和职业卫生 “三同时”执行情况进
行执法监察;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企业安全培训工作;监督检查重
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参与生产安全和职业病危害事故
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导并参与全区性安全生产大
检查、专项督查和专项整顿;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管部
门开展巡查、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