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上午,一台钩机和两台运泥车开到了外海中东村连港路北侧地段,对此处的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拉开了外海街道2019年治理违法建设的帷幕。
据了解,此次拆除违法建筑的地块,原是农用地(鱼塘)。2018年年初,中东村某村民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该农用地(鱼塘),并用泥土填平土地后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在地块上搭建铁皮工棚,用于出租、堆放废料等其他物品。该村民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构成非法占地行为。
2018年11月19日,江海区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依法对其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在2018年12月4日前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的违章建筑物,并恢复土地原状。
此前,外海街道办事处、江海区国土环保局、中东村委会多次与当事人沟通,要求其主动履行处罚决定的相关责任,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并恢复土地原状。但当事人拒不履行,2019年1月10日,外海街道城建与环保局对当事人发出《强制拆除通知书》,催促其在1月14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并恢复土地原状。
1月15日,当事人仍未按要求落实整改,外海街道组织有关部门召开强拆工作会议,并组成联合拆迁队伍,强制拆除外海中东村连港路北侧地段非法占用0.53亩农用地(鱼塘)进行非农建设的建筑物,再次表示外海街道打击违法建设的决心。
下一步,外海街道将继续保持打击违法建设的高压态势,强力推进“违法建设百日攻坚整治行动”,坚决制止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搭建、抢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