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辖区酒类生产、销售等流通环节,1月11日,外海街道食安办联合江海区食药监局和外海食药监所开展风险隐患酒类清查专项行动,对辖区内销售散装酒的多间店铺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对店主进行了酒类市场安全生产、销售有关规定的宣传教育,责令停止出售自酿浸泡酒的经营行为。
行动中,在中路片附近商铺查处一自酿酒售卖的档主,该档主属于无证经营,店内除了供应各种散装酒外,在显眼货架上还有多瓶用枸杞、党参、圆肉、金樱子等浸泡的所谓“保健酒”,档主也承认这些酒是他私自浸泡的。
执法人员当即指出私自售卖自酿浸泡酒是违反了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要求立即停止售卖自酿浸泡酒的行为,并进行警告教育,如再发现继续售卖自酿浸泡酒的行为,将对档主的违法行为启动执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