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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章来源:办公室  更新时间:2021-02-22 16:45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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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把法治政府建设贯穿到人社工作的全过程,积极抓好民生实事、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依法行政工作稳步推进,现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思想高度重视。一是健全依法行政领导机制。成立我局建设法治政府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紧密结合法治建设新形势、新要求,采取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专题宣讲、分散自学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全面落实《广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局主要负责人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对法治建设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二)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法治教育宣传,保障群众业务有序办理。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和疫情防控需要,通过手机短信等无接触方式发送通知,提示辖区内8000多家用人单位及时调整特殊时期的生产经营方式,做好劳动用工管理,平衡好经营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减少因疫情导致的劳动纠纷发生。主动及时在官方网站发布相关政策文件、通知公告等,对复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等普遍性问题,明确了政策口径和执行标准。二是及时跟进和掌握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政策适用问题指引,按照兼顾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依法合规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相关问题。三是提前做好办公场所消毒工作,优化业务流程避免人群聚集,开展网上办、掌上办,大力推行“不见面”办理业务模式;在门口设置体温检测点,对进入办事大厅人员做好登记,查验“粤康码”,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三)简政放权、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开展“证明事项不用跑”改革。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事项办理时限,选取一批事项进行“提速办”“秒批”“秒办”,推行一次性告知、一表申请,推行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切实解决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中存在的服务不优、效率不高等问题。例如为办理就业创业补贴的群众取消了社保缴费证明、灵活就业证明、职称证书鉴定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一批证明事项,简化流程、高效服务。二是依法履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根据我局职能,及时在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上对实施事项清单进行更新完善,对新业务及时纳入实施范围并发布,对接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将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权责清单向社会公众公布,并全面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权责清单公开透明,将权力置于阳光下运行,有效杜绝懒政怠政不作为、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三是先后印发《关于规范人社系统基层服务平台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关于印发<江海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管理方案>的通知》,统一规范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服务事项,健全三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职能,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四是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我局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内部自查,经过自查,没有发现违反《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的文件,并及时将相关自查情况报送区司法局;梳理出59条企业投资优惠政策措施报送区发改局,助力企业生产经营,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一是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全面公开部门权责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事项清单等,明确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事项范围的情况。全面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形成具体标准,以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江海区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专题学考暨2020年度在线学法考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信息进行公示,做到全过程记录和公开。全面应用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监督网络平台,自“两平台”上线应用以来,我局共录入12宗行政检查案件。三强化执法监督。实行行政执法案卷主办监察员制度,主办监察员对所承接的案件负主要责任,协办监察员配合开展工作,并对案件负一定责任,两者相互配合、相互监督,防止和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四是制定规范标准。坚持依法行政,制定案件办理规范和标准,完善案件调查处理程序以及案件调查询问笔录相关文书的制作,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落实“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工作相衔接,完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流程,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的交流沟通,及时把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检察院等部门。

  (五)大力化解劳资纠纷矛盾、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一是加强日常巡查、健全处置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我局持续加大对相关行业和领域内用人单位的日常巡查监控力度,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并主动与其他部门联系,加强信息共享,落实责任,构建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快速受理、快速查处、快速执行的联动应急快速处置机制,严厉打击违法欠薪行为,形成劳动保障监管合力。试行劳动仲裁繁简分流机制改革,促进内部管理更加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进一步提升办案效率,提高结案率。

  (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加大向群众普法力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千村万企”三年普法行动方案,加大向群众普法送法的力度。一是结合“全国助残日”“12333全国咨询日”“全国宪法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集中开展大型的普法宣传活动,借助重要节点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普法效果。二是结合开展宣讲会、举办企业用工招聘会等活动,设立法律法规宣传摊位,安排业务骨干驻场,通过法律咨询、有奖问答、派发宣传资料等方式为企业群众解答相关法律问题。今年全区举办招聘会30场次,举办主题普法宣传活动5场、政策宣讲培训班10场、进企业120余家上门送政策,向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80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三是普法与日常工作、专项执法相结合,结合本年度5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执法行动,对区内85家用人单位开展用工检查;结合今年的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江海区根治欠薪冬季行动,对37个在建工程项目企业进行了全面的检查。通过电话联络指导、举报投诉专查等方式共检查380多家用人单位。四是举办了两期以“劳资纠纷处理技巧”“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题的企业宣讲会,引导企业依法用工,营造和谐劳动关系。

  (七)完善法律服务,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一是做好“七五”普法总结,严格实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制定落实2020年普法责任清单。二是根据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统一部署安排,结合我局工作职能,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入手,在行政许可或行政处罚作出后7天内将公示信息公示到局政务信息网页、“信用江海”以及“双公示”系统,及时积极推进信用制度建设,发挥力量做好本部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三是创新工作方式,我局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与广东志竟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达成合作协议,充实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力量,提升劳动争议案件调解率。目前该项目已进入正式运行阶段,已向服务方转介开展调解31宗案件,涉及人数37人,目前已成功调解结案10宗,调解成功率27.03%。

  (八)聘请常年法律顾问,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一是聘请执业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代理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律事务,参与我局重大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等,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方面的作用,有效防控法律风险,增强行政的公信力。二是严格落实《高新区、江海区行政应诉工作规则(试行)》,我局发生的行政诉讼案件均严格执行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2020年至今,我局收到行政复议案件3宗,1宗撤销我局行政决定,1宗撤回申请,1宗仍处于复议阶段;收到行政诉讼案件13宗,其中一审8宗,二审5宗,11宗判决结果为我局胜诉,1宗原告撤诉,1宗判决结果为撤销我局原行政行为、责令重新作出行政决定。

  二、工作成效

  (一)有效化解劳资纠纷,维护社会和谐安定。今年我局共受理劳动监察举报投诉案件共405宗,共涉及人数745人,金额506.1万元,追回被拖欠工资457.3万元,其中为明泰城项目工人追回拖欠工资80万元。劳动争议案件共立案834宗,历年积案59宗,本年度已结案888宗,结案率为99.44%,排名为全市第一。全口径统计劳动争议案件调解率达到78.15%,排名为全市第二。全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评查通报,我区整体案件得分全市排名第二。

  (二)依法做好行政确认,切实保障劳动权益。我局共收到工伤认定申请706宗,其中依法认定工伤689宗,不予认定16宗,不予受理1宗,劳动能力鉴定案件267宗,切实保障受伤职工及时得到基本救治和经济补偿,有效地维护了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维稳安保获荣誉。通过全局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我局荣获全区“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维稳安保工作成绩突出先进集体”。

  三、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人手不足问题突出。我局作为一线民生部门,与人民群众所关心的就业、社保、工资、工伤待遇等合法权益维护密不可分,现我局有行政权力事项以及公共服务事项达200多项,事项众多、各项法律关系复杂多变,随着便民改革举措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政策不断细化完善,我局工作量逐年增加,工作人员数量与工作量不匹配,人手不足问题突出。

  (二)重复上访、集体上访问题明显。部分特殊集体案件中劳动者对处理案件的结果期望值过高,容易引发重复上访、集体上访风险。这反映出劳动者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认识度不够,仍需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

  (三)用人单位对劳动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不高。用人单位不重视规范化管理,内部规章制度不健全或不合法,造成因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导致的纠纷频发,例如,未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依法依规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

  四、工作计划

  (一)丰富学习载体,强化普法教育。通过开展法治主题的讲座、培训班等集中学习方式,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理论水平及执法实务技能,提升系统内依法行政、服务群众的能力。

  (二)扩大普法面,增加普法频次。继续发扬过往的良好工作经验,与各级、各部门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多措并举深入开展法律政策宣传工作。落实普法宣传手段,做好2021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工作,通过举办户外政策咨询活动、印发宣传资料、利用新媒体进行宣传等形式,加强日常多层面普法送法,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使人社法律政策更加深入民心,减少劳资纠纷的发生。

  (三)增强劳资纠纷调解处理工作力度。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队伍建设及案件调解力量配置,组建劳动争议调解专责小组,加强对调解员、调解工作服务外包合作机构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与指导,进一步提升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率,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

  (四)继续加大劳资纠纷矛盾隐患排查力度。主动寻求政法、公安、环保、街道等相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形成部门联动工作合力,持续加大对相关行业和领域内用人单位的日常巡查监控力度,主动做好劳动关系调整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风险隐患的研判和处置工作。



                                                                                             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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