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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公示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5-12-16 14:51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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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的规定,经江门市江海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研究,拟对余春旺、李盛威、余栩锋和覃庆华等4人不计个人得失、英勇无畏、积极救助落水群众或协助抓捕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申报见义勇为。现对上述人员的事迹进行公示。

  事迹一:

  余春旺,男,47岁,广东江门人;

  2025年8月3日,在江海区外海街道中东村新南里1巷1号对面河边,一名老人不慎失足跌入河中,余春旺来不及脱下衣服,迅速跳入河中,奋力将落水老人托起推向岸边,成功将老人救起。

  事迹二:

  李盛威,男,57岁,广东江门人;

  2025年8月7日,江海公安分局对盗窃嫌疑人进行伏击,一名驾驶黑色女装摩托车的可疑男子往中山方向逃离,李盛威见状,便驾驶电动车过来接应追捕的民警,搭乘民警往嫌疑人逃跑方向紧追,最终协助警方成功将嫌疑人抓获。

  事迹三:

  余栩锋,男,34岁,广东江门人;

  2025年11月19日,在外海街道中东村新港路悦华农庄旁边的河边,余栩锋不顾个人安危,抵住低温,跳入河中将一名投河轻生女子成功救起,挽救了生命。

  事迹四:

  覃庆华,男,39岁,广西平南人;

  2025年12月3日,在外海街道中路市场轻轨桥下,覃庆华经过时听见旁边的河里有人叫喊,发现有一名女子在河中间,覃庆华不顾个人安危,立即跳到河里把落水女子拉到岸边,与周围群众合力将该女子救起。

  本次公示自2025年12月15日开始至2025年12月25日结束,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评议。如有问题、意见、建议,请在规定期间内,实名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江门市江海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反映。按照《江门市江海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关于见义勇为的确认办法(试行)》,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由江门市江海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确认余春旺、李盛威、余栩锋和覃庆华等4人的见义勇为行为。

  联系电话:16607508883

  地址: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610室

 江门市江海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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