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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公示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4-12-12 16:05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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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的规定,经江门市江海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研究,拟对区锦源、李嘉乐、方劲华、林俊豪、唐镜培、黄炜铭、骆家辉、赵家明、郑明裕、周衍超、林仕豪等11人不顾个人安危、英勇救人、积极救援的行为申报见义勇为。现对上述人员的事迹进行公示。

  事迹一:

  区锦源,男,28岁,广东江门人;

  李嘉乐,男,25岁,广东江门人;

  林俊豪,男,25岁,广东江门人;

  方劲华,男,26岁,广东开平人;

  2024年3月11日0时58分,在江海区连海路西点科技园楼顶,区锦源、李嘉乐、林俊豪、方劲华等人,在千钧一发之际,不顾个人安危,合力成功将一名意欲跳楼自杀的女子安全救下,挽救了生命。

  事迹二:

  唐镜培,男,28岁,广东翁源人;

  黄炜铭,男,29岁,广东江门人;

  2024年3月31日14时30分,在江海区海伦湾小区河边,唐镜培、黄炜铭二人,冒着严寒,不顾个人安危,跳入江中合力将一名投河轻生男子成功救起,挽救了生命。

  事迹三:

  骆家辉,男,27岁,广东台山人;

  赵家明,男,29岁,广东台山人;

  周衍超,男,28岁,江西九江人;

  郑明裕,男,26岁,广东新会人;

  简要事迹:2024年7月29日14时30分,在外海大桥下的西江河段,骆家辉、赵家明、周衍超、郑明裕等人,不顾个人安危,合力将一名投河轻生的女子救起,挽救了生命。

  事迹四:

  林仕豪,男,20岁,广东阳春人;

  简要事迹:2024年8月21日21时许,林仕豪在下班途经金瓯路与东宁路交叉路口时,发现一男子倒在路面上,疑是发生交通事故,头部和手部有血,脸色苍白、浑身颤抖。于是,对该伤者进行救助。先是用电动车挡住来车方向,然后把伤者扶到路边安全的地方,找来消毒水和纱布对伤口进行简单清理和包扎,之后拨打“122”电话报警。最后伤者由救护车接走。林仕豪积极救治救助的行为在江海高新发布上进行正面宣传。

  本次公示自2024年12月12日开始至2024年12月20日结束,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评议。如有问题、意见、建议,请在规定期间内,实名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江门市江海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反映。按照《江门市江海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关于见义勇为的确认办法(试行)》,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由江门市江海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确认区锦源、李嘉乐、方劲华、林俊豪、唐镜培、黄炜铭、骆家辉、赵家明、郑明裕、周衍超、林仕豪等11人的见义勇为行为。

  联系电话:0750-3829043

  地址: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3楼322室

   江门市江海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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