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公示
江海见义勇为〔2023〕5号
根据《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的规定,经江门市江海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研究,拟对陈悦昌、覃东金、陈兆南、龚德志、刘庆根等5人不顾个人安危、救死扶伤的优秀事迹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现对其事迹予以公示。
一、陈悦昌申报见义勇为简要事迹
陈悦昌,男,64岁,广东江门外海人,现住江门市江海区外海窑塘里直街17号。2020年7月13日在外海大桥,有一名男子跳桥,热心渔民陈悦昌主动提出用自家渔船协助我局民警对跳桥男子进行搜救。经过携手努力在江面搜救一小时后,成功救起跳桥男子。自2010年起陈悦昌34次协助公安机关展开水上救援,成功搜救3人。
二、覃东金申报见义勇为简要事迹
覃东金,男,42岁,广西天等县人,现住江门市江海区外海直冲村出租屋。2021年11月18日早上,外海直冲村某出租屋突发火灾,刚下班路过的覃东金对起火房屋进行接水灭火,随后协助我局民警扑灭火灾并救出被困群众。
三、陈兆南申报见义勇为简要事迹
陈兆南,男,65岁,广东江门外海人,中共党员,现住江门市江海区外海沙地大街3号,曾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2021年11月18日早上,外海直冲村某出租屋突发火灾,退休在家的陈兆南闻讯后冲入火场,将着火两个煤气瓶扑灭并协助我局民警扑灭火灾同时将一名女子从火场救出。
四、龚德志申报见义勇为简要事迹
龚德志,男,50岁,广东江门外海人,渔民,现住江门市江海区外海二岭直街14号。2021年12月14日上午,一名男子从外海大桥上翻过护栏跳下西江。正在西江边上打鱼的龚德志见状,马上将船快速划往男子落水的地方,利用救生圈和捕鱼工具成功将跳河男子捞起后,并协助救护人员把跳河男子送往江门市中心医院治疗,成功挽救了跳河男子的生命。
五、刘庆根申报见义勇为简要事迹
刘庆根,男,45岁,中共党员,江西贵溪人,现住江门市外海直冲村一出租屋。2022年8月14日凌晨,外海大桥附近江边一名女子投河自尽。正在附近岸上晨跑的退伍军人刘庆根与他的一名同伴上演了一场“生死接力”的紧张救援行动。刘庆根直接不顾自身安危跳到河里,紧紧拉住轻生女子,并将其往岸上拖。由于轻生女子不断挣扎反抗,使得刘庆根的拖曳过程变得异常费力,快到岸边时他已经虚脱没力了,他的同伴见状马上进行接力,一起合力拉住轻生女子往岸上拖,成功将轻生女子安全救上岸。
本次公示自2023年12月12日开始至2023年12月21日结束(7个工作日),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评议。如有问题、意见、建议,请在规定期间内,实名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江门市江海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反映。按照《江门市江海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关于见义勇为的确认办法(试行)》,公示 期满,如无异议,由江门市江海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确认上述5人的见义勇为行为并向上级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申报。
联系电话:0750-3829043
地址: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3楼322室
江门市江海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