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给警察叔叔手里面……”这首耳熟能详的儿歌相信大家都不陌生,也把拾金不昧的美德植入到很多人的心中,但近日却有人“拾金欲昧”,捡到了手机却推三阻四。
“警察同志!我的手机丢了,手机里面有大量的工作资料……”2023年10月6日21时许,吴女士一脸焦急地赶到江南派出所报警求助,称其在江海区二沙岛公园散步时丢失了手机。因手机内存有大量的工作资料,如果丢失会给自己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所以非常焦急。
得知情况后,民警耐心地安抚了吴女士的情绪,随后详细地询问了丢失手机的情况。待吴女士平复心情后,她回忆道,当晚自己曾在二沙岛公园的沿河路城央绿廊碧道散步,中途累了便找地方坐下休息,回家后才发现手机不见了,于是返回沿途寻找,却始终找不到。吴女士分析很可能是休息时手机不慎落下,并将具体位置告诉民警。民警了解情况后迅速调取该位置附近的公共视频进行排查。
经查看公共视频,民警发现一名穿着白色上衣的男子曾在吴女士休息的位置停留。据视频显示:该男子警惕地四处张望,坐下后将手放到身后,迅速拿起疑似手机的物品,放入口袋并离开。
民警发现后,循线追踪,通过智慧新警务很快确认了该男子的身份。然而,当民警联系男子归还手机时,男子不断找借口拖延时间。民警多次与男子沟通,几次三番男子依旧不肯主动归还手机。民警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向男子及其家人说明捡到遗失物不归还的法律后果,男子最终才同意让其妻子帮忙还回手机。取回手机后,民警第一时间联系吴女士并通知其到派出所领回。
10月9日,吴女士将写着“尽心尽责,温暖人心”的锦旗送到民警手上,并拿着失而复得的手机向民警们连声道谢,“我都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找回手机,人民警察真是好样的!”
警方提示:拾到丢失的财物归还失主,不仅是社会的道德要求,也是法律赋予每一位公民的义务,拾得人有义务妥善保管好遗失物并及时返还。若拾得财物不予归还,则构成不当得利,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财物价值达到一定数额,则可能构成侵占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若手机不慎遗失,而拾得人拒绝归还的,失主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若拾得遗失手机拒不归还,不仅可能引起民事纠纷,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千万不能因为贪小便宜而酿下大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