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帮忙不可取!近日,江门江海一男子的朋友向其借车,由于当时该男子的电动车恰好没电,其便从小区的车库“借走”一辆给朋友使用,不料却被民警找上门。
3月17日21时许,江门市公安局外海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于3月17日6时许将一辆白蓝红的电动车停放在外海某小区内充电,既没有上锁也没有拔钥匙,到当日20时40分许发现电动车不见了。
接报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开展侦查工作。经查看公共视频,发现一名身穿蓝衣黑裤的男子将电动车开走了。经查,该男子是住在该小区的区某壮(男,36岁,中山人)。3月19日22时许,民警口头传唤区某壮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询问,区某壮称其于3月17日驾驶电动车从中山回到小区门口时,朋友向其借车并承诺很快归还。但当时区某壮的电动车已电量告急,于是提出将妻子的电动车借给朋友。随后,区某壮把电动车开到车库停放好并插上电源充电。在查找妻子的车时,其发现了一辆没上锁且没拔钥匙的电动车,于是便把车“借走”给朋友使用。由于工作忙碌,其忘记了“还车”,直到3月18日20时才想起这件事。随后立即联系朋友询问车辆是否归还以及停放位置,同时打电话告知物业昨天是其将那辆白蓝红颜色的电动车开走的,现正停放在车库出入口附近。随后其将车钥匙交给保安,并请求物业联系车主领回车钥匙。目前,电动车已归还车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已对违法嫌疑人区某壮作出相应处罚。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要规范停放车辆,加强防盗意识,车辆不使用时要及时上锁,避免因为一时疏忽造成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