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根据工作要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最大限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本单位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jianghai.gov.cn/jmjhqgaj/gkmlpt/index)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9条,其中组织机构信息3条,工作动态等信息48条,其他文件类信息28条;“江海公安”微博、微信公众号和法治号全年约发布信息1500条,关注超5万,阅读量达40万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度,本单位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重新调整《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负责同志。二是制定《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责任追究范围及方式流程等要求。三是严格落实三审制度。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均做好保密性审查工作,主动公开文件前,均签好审查表,保证公布信息不含错敏内容和涉密内容,切实守护好网络阵地意识形态安全。
(四)平台建设情况。按照门类依时依规进行信息公开和栏目更新,不断提高平台的使用率,切实保障群众对公开信息的知情权和对部门工作的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不断完善本单位政务公开制度,实行责任落实与督促检查,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本单位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对信息进行时效性发布或更新,将政务公开工作、政府网站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深化政府信息公开透明运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二)加强培训学习,提升业务水平。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学习培训,通过培训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与机关各股室的联系沟通,同时进一步提高职工干部的思想认识,使信息公开工作精细化程度得以进一步提高。
(三)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继续推进信息制作、管理、审查、公开的规范化,稳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做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本单位无行政事业性收费。
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