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门市江海区一男子因心情烦躁,醉酒后推倒路边多辆摩托车发泄,导致其中4辆摩托车不同程度受损。目前,肇事男子已为自己的醉酒行为“买单”,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2022年2月6日上午8时许,一男子行走在江门市江海区江南街道办事处某广场附近时,突然伸手将停放在路边的一辆摩托车推倒,随后摇摇晃晃地往前走。走了没多远,其停在了路边停放着多辆摩托车的地方,紧接着用脚踢倒了路边的8辆摩托车,随后扬长而去。路过的群众看到该男子的违法行为便向辖区派出所报了警。接报后,民警立即展开侦查,调取了现场的公共视频,发现了推倒车辆的违法男子并迅速将其抓获。
据江门市公安局滘头派出所的李警官介绍,其赶到现场时,该男子浑身酒味,在路边大声喧哗。询问过程中,该男子极不配合,并用言语辱骂民警。随后,民警依法将该男子传唤至派出所醒酒调查。
经查,该男子陈某峰(男,30岁,江门人)当天和朋友吃饭时喝了白酒,后继续到酒吧喝啤酒,醉酒后的陈某峰借着酒劲发泄个人情绪,将路边停放的多辆摩托车踢倒并损坏。酒醒后陈某峰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对摩托车车主作出相应赔偿。目前陈某峰因寻衅滋事,已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饮酒要适当,过量饮酒不但对身体有害,也容易发生意外。醉酒人员若有打架滋事等违法行为,在酒醒后同样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喝酒切勿贪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