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非广东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女儿今年9月就读小学了,按照相关的政策,作为父母的我们需在江海办理居住证,由于工作忙,只做了居住登记,现在办居住证也不符合相关规定报考了,我们如何是好呢?”
作为父母,你有遇上这样的问题吗?临近孩子入学或报考了,才发现需提供证实居住的资料不齐全,那个着急啊?东奔西跑的去办理居住证、核实居住时间……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
让警察蜀黍介绍一下我们江门市的“零门槛”落户新政政策——全面放开在城区、建制镇的社区落户的“稳定居住、稳定就业”基本迁入条件。在江海无需有房屋,无需有亲人投靠,只要你是居住在江海,即可落户成为江海户籍人口,办理日常社会事务遇到的很多问题都能迎刃而解!就怕你不来,只要你想来,便有你落户的地方!
《江门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修订)》于2020年7月5日施行!江门市委、市政府下发的“零门槛”、全放开的落户政策按户口迁入途径分类登记备案,形成“人居住哪里,户口就登记到哪里”的户口登记新常态。
畅通入户渠道看这里
在我区无自有合法产权的申请人,征得相关单位或亲属、朋友同意,可落户在就业单位集体户或亲属、朋友的社区家庭户中,没有亲朋戚友投靠或者单位落的,也可以落户到公安户政部门指定的社区公共集体户(申请人家属可随迁)。
网上办理渠道
“江门公安邑微警”微信公众号进入主页“导航助手”-“户政”栏 “户口迁入”,即可按照指引操作迁入申请。
江海区各户政业务受理点及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