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海公安破获一宗因在朋友圈里买卖东西被骗案,抓获诈骗嫌疑人一名,为被骗事主挽回了损失。
2019年8月16日,事主冯小姐到江门市公安局江南派出所报称:2019年8月9日19时许,其在朋友圈中看到一网友售卖电脑,于是通过微信联系并向该名自称叫林某华(男,24岁,广东广州市人)的网友购买一台笔记本电脑。林某华承诺付款后一天内发货,于是其当天19时36分通过微信零钱支付方式转账4588元给林某华,但一直没有发货,事后发现被骗,于是报警。
江南派出所接报后将情况上报江海公安分局。分局从刑侦、网警、江南派出所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立即开展侦查工作。在网警的大力支持下,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落脚点。4月7日,派出所和刑侦大队的民警赶赴广州,于16时许在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抓获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林某华。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林某华如实供述了其使用微信对被害人冯小姐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经民警耐心教育,其主动退还赃款。
【作案手法】不法分子在明知没有货源的情况下,依然在朋友圈发布商品相关信息和图片,吸引买家的注意,甚至发布交易成功的虚假截图,骗取买家的信任,达到骗取被害人钱财的目的后,将买家拉黑。目前,犯罪嫌疑人林某华已被依法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网上购物最好通过具有第三方交易平台的正规购物网站;通过非熟人微商购物的,最好在正规注册的微店交易,无法核实商家资质或卖家身份不明的情况下,不要选择没有任何保障的微信红包、转账、汇款等直接付款方式;保留汇款凭据和聊天截图,发现被骗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