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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0-01-17 17:17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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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重点领域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等五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现从2019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9年,江海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领导下,按照上级的要求,以“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推动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为重点,积极实行政务公开、警务公开,促进服务型公安机关建设。

一是及时组织学习、传达党和国家政务公开的各项政策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二是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三是制定政务公开工作的目标、措施,特别是并定期督促检查。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6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

我局职责范围内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有局领导工作动态、各部门业务工作动态、出入境及户籍办理等服务类信息、重大案件办理情况、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结果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途径

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公安微博、微信公众号、宣传栏、新闻媒体、召开新闻发布会等途径公开政府。编写微信公众号118条,全年在中央、省、市级新闻媒体发布信息239条新闻报道,全年发布微博613条。

重点领域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介适时公布办理户政业务、出入境最新政策信息2次;设立警务公开栏9个,长期公开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等有关制度、程序、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投诉方式等内容;基层室所队根据管理的业务工作,制作《办事指南》(包括需提交资料、办事程序、办事期限等)10000余份,统一放置在各办理窗口,方便群众查阅;在办事大厅、窗口设立电子触摸屏、LED显示屏4个,公开办理事项、办理条件、办事程序、办理期限、收费标准等。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我局没有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单位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时侵犯其合法权益而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5

减少76

269

行政强制

31

增加30

6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本部门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的服务及物品8

331710

政府集中采购

本部门通过区级采购中心采购的服务及物品28

1736.60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本部门自行采购的服务及物品5

142.0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未能整合统筹,政出多门,存在要求多头录入的情况。如存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江门市“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政务一体化办事平台(邑门式系统)、“互联网+监管”、“信用广东”系统等等,公安内部还有办案用的警综系统等等,这些系统分属不同的政府部门牵头管理,部分敏感、涉密数据如公开还需要进行脱密处理,在系统之间的数据互联互通上存在瓶颈和障碍,导致存在重复劳动和遗漏录入数据等等问题,影响系统数据的权威性。对政务信息公开重视不足,工作动态、重点领域公开等栏目更新不及时,以致时效性不够强。二是管理政务信息公开平台比较被动,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没有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的检查计划,未能及时发现并整改网站存在的问题,比如:存在无效链接等现象。三是仍存在可公开未公开现象。

改进情况:一是抓好管理,及时更新,有效防止更新不及时现象,二是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有效减少无效网络链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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