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园河(江海花园南区段)河道改造工程
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江门市粤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麻园河(江海花园南区段)河道改造工程建设方案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我局组织专家组对该工程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进行了评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专家评审意见,现就有关水利问题做出如下决定:
一、拟建的麻园河(江海花园南区段)河道改造工程包括新建2座交通桥,以及对交通桥前后共394m的河道拓宽至16.0m。根据《麻园河(江海花园南区段)河道改造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的分析,该工程的建设对河道的行洪、河势稳定及河道的排涝、堤防安全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对附近的现有水利设施的防洪安全及稳定影响不大,我局原则同意麻园河(江海花园南区段)河道改造工程的建设。
二、河道拓宽至16.0m,并对河底进行清淤,清淤后河底高程为 - 1.53 ~ - 1.50 m ;在河道转弯处 M3 + 238 ~ M3 + 275 和M3+473~M3+501进行网箱石笼护砌,厚0.5m;河道两岸全部采用U型板桩护岸,通长布置(包括桥梁下部),板桩为C60钢筋混凝土预制件,其中,河道左岸桩顶高程3.25m,桩长14m,右岸桩顶高程2.20m,桩长13m,交通桥1下部两岸板桩护岸桩顶高程2.05m,桩长13m,交通桥2下部两岸板桩护岸桩顶高程2.13m,桩长13m。
三、交通桥1在M3+416处,交通桥2在M3+516处,两座交通桥均为单跨23m预应力空心砼桥并且结构形式大体相同,桥宽12.0m,上部采用预应力空心砼板,梁高0.95m,桥台采用埋置式桥台结构,钻孔灌注桩基础,一侧3根桩,桩间距为4.5m,桩径1.2m。
交通桥1桥梁轴线两端点坐标(江门独立坐标系):
主要控制点 | X | Y |
A点 | 41622.244 | 26212.846 |
B点 | 41600.921 | 26221.468 |
交通桥2桥梁轴线两端点坐标(江门独立坐标系):
主要控制点 | X | Y |
C点 | 41595.828 | 26378.957 |
D点 | 41574.506 | 26387.579 |
四、工程应尽量避开汛期施工,如在汛期作业,必须保证行洪通道畅通,特别是桥梁下部结构的施工,须做好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施工期防洪应急预案,并报属地水利所和我局备案。
五、建设单位需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图纸的设计参数施工,并且在施工期间加强监测,尽可能减少机械施工对河道上下游河堤的振动影响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以确保河岸及堤防的稳定。施工过程中如对上下游河堤造成损坏,由建设单位无条件修复。如果拟建桥梁跨越的河堤将来需进行除险加固,建设单位需无条件配合。同时该河段穿过建设单位开发的住宅小区,建设单位作为业主应加强该河段的日常管理,定期对该段河道进行清淤,确保过流通畅。
六、工程开工前应书面报告我局,对位置、界限的审查核准由我局负责。我局将按照《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加强省流域管理机构监督管理职能的意见》(粤水政法〔2014〕3 号)、《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制度》(粤水建管〔2016〕47 号)的有关要求,组织进行监督检查。工程完工后,提请我局参加竣工验收,验收合格,方准启用,并将竣工资料报我局备查。
七、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禁向河道内倾倒余泥、垃圾、杂物等,以免淤塞河道。施工完成后,建设单位需负责清理工程范围内的杂物,并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派员验收后方得撤离。
八、施工期间不得占用、堵塞防汛通道并保证防洪通道畅通,建设单位须负责该堤段的防洪安全。施工完成后,施工围堰及弃渣应及时、妥善彻底清理,不得影响道路及河道上下游堤防的安全。
九、项目工程实施期间建设单位必须服从当地水利部门和三防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
十、本决定书自印发之日起,三年内有效,逾期未建,须在限期界满前一个月申请延期,过期或建设方案改变需重新报建。
江门市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