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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江海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11-12-05 08:00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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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江海府办〔2009〕13号)和《转发省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制度的通知》(江府办〔2009〕95号)等文件精神,设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编制《江海区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江海区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和《江海区教育局政务公开发布信息保密和审查规定》,加紧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为广大群众方便、快捷地了解教育信息起到了较好的宣传作用。

        一、基本情况

        (一)深入学习领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任务重、要求高。因此,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转发省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制度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进一步加强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由禹健平同志任组长,何国祥、黄锦才同志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明确责任到位,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建章立制,明确分工,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我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安排意见,明确公开政府信息的职责、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制订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为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打下基础。根据我局实际情况,编制江海区教 育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公开内容,并上报区府办备案。    

        (四)及时公开信息,加强教育信息网站建设 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按照规定的公开范围、内容和期限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使江海区教育信息网成为公开教育信息第一平台。另外,教育信息网整合全区22所中小学校的网站群信息资源,使学校之间的信息交流更加全面、快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形成教育政务公开内容,及时在江海区政府信息网中公布,内容包括:教育的概况、教育局主要职能、内设机构和职能、班子领导分工、投诉电话及电子邮箱、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方法和流程、对外办事程序、有关法规和计划公布、教育动态及教育、教学、教研信息等,使群众能及时了解我区教育的发展动态和信息,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较大的提高。至2009年12月底,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共7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我局没有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实际支出和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费。

        五、存在问题 200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教师培训、教学研究、招生考试、教育论文等信息公开力度有待加大。三是部分学校对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不够重视,信息公开缺乏时效性。

        六、2010年工作计划 我局认真总结和运用前一阶段的工作成果,高度重视并采取措施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各项具体制度,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为出发点。 (二)继续加强教育信息网站建设,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和内容,充分发挥江海教育信息。 (三)进一步加深学校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重点加强学校技术人员的指导,进一步完善学校网站的资源利用。 (四)加大对学校校务公开和党务公开的监督力度,强化学校的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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